偷竊,被人發現,遭人圍堵,自殘,這幾個字眼近期屢屢跳入人們的視線。面對數起小偷自殘事件以及街頭偷盜的猖獗現狀,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根據城關區特點,由分局局長王小明帶頭開展為期60天的破案攻堅戰行動,張掖路派出所接到分局指示后于10月22日破獲一操縱兒童盜竊的團伙案,刑拘3名主要成員。令民警驚訝的是,他們當中負責扒竊的只有13歲的“小佛爺”(團伙內將小偷慣稱為“佛爺”)阿里木竟然在10天之內從路人的口袋里偷走了7萬元。
街頭扒竊 13歲“小佛爺”落法網
10月20日,市民袁女士在張掖路某商場門前打完電話后,發現自己的錢包不翼而飛,而她的包內裝有5000元現金以及數張銀行卡,袁女士馬上趕到張掖路派出所報警。針對近一段時間街頭扒竊的犯罪行為有所抬頭,張掖路派出所新到任的所長宋蘭軍、副所長徐天祥連夜組織所黨支部以及精銳警力研究方案,根據小偷扒竊的幾個主要特點和連日來民警摸排的情況,派出所制定了嚴密的行動計劃。
22日,所里主要精銳力量上街進行巡邏偵查。當日中午12時,在西關某商場前,一個形跡可疑的男孩進入了民警的視線,這個男孩經過反復物色,尾隨一名婦女準備實施扒竊,就在他動手之前,民警將其控制。
在派出所,這個男孩交代,自己就是一名伺機扒竊的“小佛爺”,確實在20日偷過袁女士的錢包,他叫阿里木,新疆人,被其他三名男女控制,在蘭州已扒竊了一個多月。
面對民警同伙試圖自殘被控制
根據阿里木交代的情況,民警迅速趕赴操控阿里木的幾名同伙暫住的白銀路某賓館,待在客房內的幾名男女看到民警突然造訪,驚慌失措,先后伸手從懷中掏取東西,張掖路派出所所長宋蘭軍以及民警胡鵬等人見狀一個箭步上前將幾人的雙手先后控制,并將他們制服。經過搜查,民警發現這幾名男女身上均攜帶著刀片,剛才幾人就是準備拿出刀片重施故伎準備自殘。
經過民警審訊,年齡最大的33歲的馬建交代,自己是新疆務實縣人,是這個扒竊團伙中的“幺老九”,負責該團伙的主要事務,曾經因為涉黑被判入獄14年。今年19歲的譚飛勇是四川廣元人,是這個團伙的“落桿”,“負責平常望風”,當“佛爺”們行竊被人發現時,他制造混亂掩護同伙逃跑和轉移贓物,他曾因為搶劫被刑事拘留。今年17歲的魏蘭蘭系陜西丹鳳縣人,馬建的情人,主要負責銷贓和4人日常生活的料理,在現場警方還發現6萬余元的贓款贓物。
警方吁請失主盡快來報案
調查中,民警發現這個扒竊團伙9月13日來蘭,截至10月22日已經作案30余起,其中作案最為瘋狂的一天他們共偷到了3萬余元,阿里木從10月13日到22日就偷盜7萬多元。每次他們偷到大量現金后就會馬上更換住處,防止被人發現或者追蹤。主要犯罪事實查清后,警方隨即將馬建、譚飛勇、魏蘭蘭三人刑事拘留,而阿里木由于年齡太小,只能等案件調查清楚后送返原籍。主要犯罪分子以及贓款贓物被查扣后,張掖路派出所迅速開始落實30余起盜竊案件,經民警多方努力,截至10月24日,只有4起案件被落實,在沒有落實的案件當中,其中有一部分失主根本就沒有報案。對此辦案民警分析,沒有報案可能有多種原因,其一是失主不知道自己的財物是不慎遺失還是遭人偷竊,其二是不清楚自己的財物是何時何地被盜,也就不知道該向哪里報案,其三是雖然知道自己財物被盜但基于種種原因沒有報案。
就此警方呼吁,曾經被盜的失主盡快與派出所聯系,挽回損失,聯系電話13399317774胡警官,13399317772王警官,辦公電話8479362。(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寒心:父母把孩子“租”給賊頭
痛心:少年被操控“訓”成扒手
每次破獲操縱兒童盜竊案,那些被人控制的“小佛爺”總是讓辦案民警感慨萬分,其中一些孩子的悲苦經歷更是令人同情。此次案件當中的阿里木的遭遇在令人同情的同時還令人感到痛心,因為已經“從業”4年的他淪為小偷并不是遭人誘拐,而是父母心甘情愿以每年2萬至3萬元把他“租”給了盜竊團伙的頭目。
狠心父母以每年數萬元把“小佛爺”“租”給盜竊團伙
城關警方曾經先后破獲過數起操縱兒童盜竊案,在這些案件當中,不少被團伙內部叫做“小佛爺”的兒童小偷大多都有一段悲苦的經歷,他們要么是被犯罪分子誘騙拐帶進入盜竊團伙內部,要么本身是流浪兒童,由于無人監護以至于誤入歧途,但阿里木的遭遇更加令人感到可悲。從他很小的時候,他的父母就將他以每年兩三萬元的價格租給了一個熟人,其實他的父母也清楚這個熟人是帶著孩子去外地當小偷,但大家彼此心照不宣,都說阿里木到外地學做生意去了。這個熟人將他領到外地后開始教授他偷盜的手段,經過嚴格訓練,阿里木9歲開始入行當“生瓜”(剛開始偷東西的小偷),慢慢他的手法越來越熟練,很快成了“佛爺”當中的一員,開始單獨進行扒竊。
盜竊團伙不惜武力搶奪偷盜技巧高超的“小佛爺”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由于培養一個熟練的“小佛爺”需要經過大量的訓練和實際操作,因此偷盜技巧高超的“小佛爺”很受各個團伙的追捧,甚至不惜武力進行搶奪。阿里木就曾被人武力拐帶到外地,去年他外出扒竊,結果自己還沒有得手,就被另外一個盜竊團伙挾持,拐帶到陜西漢中一帶,在那里他替人當了半年小偷,后來原先帶他的老板多方尋找才找到了阿里木,并再次將他帶回了蘭州。從此,為避免阿里木再次被搶走,該盜竊團伙找來馬建以及譚飛勇每日尾隨阿里木,一旦發生意外狀況,就一哄而上掩護阿里木趁亂逃走。
盜竊團伙賬目明晰年終會將租費匯到“小佛爺”老家
更令人意外的是,阿里木所在的這個扒竊團伙有非常嚴密的財務及管理制度,他們分工明確,賬目明晰,幕后的大老板遠在千里之外操控每一次扒竊。馬建等4人在入行時都要辦理一張銀行卡,還有一個集體用的銀行卡,用于內部賬務往來,扒竊團伙給馬建下達任務,每天要偷夠兩個皮包,偷到錢包后,不管其中的財物有多少,馬建只能拿取其中極小的一部分作為4人每天生活起居的開支,其他全部存入集體賬戶,每次匯錢,馬建等4人相互監督,團伙的大老板會分別向幾人核實細節,防止他們私吞非法所得,完成任務后,團伙大老板發給每人每天100元工資,每到年終老板會將租用“小佛爺”的費用匯到他們老家的父母手中。
阿里木說,據他所知,像他一樣被父母租給盜竊團伙當小偷的兒童在他的老家絕對不止他一個,而且在孩子被租出后,這些父母只要能夠確定孩子平安無事,而且能夠給家里帶來利益,就對他們在外面的所作所為視而不見。盜竊團伙之所以喜歡租來的兒童,是因為他們輕易不會自行脫逃,即使脫逃,在盜竊團伙的威逼下,孩子的父母也會想辦法替他們找回孩子。 (本報記者黨小軍特約記者馮忠海)
“小佛爺”“業績”令人咋舌
聽阿里木講述自己扒竊的經歷,用“瞠目結舌”4個字概括記者的感受絲毫不為過。他在一個多月中的一小部分“業績”就可非常直觀地證明他的“能量”:
9月上旬某晚,在東方紅廣場國芳百盛東側偷走一男子6000余元現金。
9月中旬某日,一男子從皋蘭路一銀行取出1萬元,臨上車時被阿里木連身上零散現金全部盜走。
9月底某日,一男子在中山賓館與木塔巷之間被他盜走8000多元現金。
9月下旬某日,在廣場東口盜走一男子8000余元現金。
10月中旬某日,在東方紅廣場國芳百盛門口盜走一女子澳元、港幣、美元共計2000余元。
10月中旬某日,一中年男子偕一年輕女子在木塔巷附近被其盜走4600元現金。
10月中旬某日,慶陽路中段一男子被其盜走5000余元現金。
10月20日中午,張掖路某超市門口,市民袁女士被其盜走5000元以及數張銀行卡。
10月22日中午,一女子在張掖路音樂噴泉附近被其盜走某商場大面值購物卡6張。 (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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