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開始,去山西旅游,可能要準備好付給導游的小費了。因為,《山西省導游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導游人員的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補貼、績效獎勵及旅游者自愿支付的小費等部分組成。也就是說,小費即將成為山西省導游們見得了陽光的合法收入。
現在導游行業已經不是上世紀80年代初那時的風光。導游工作強度大,收入比較低,于是,導游吃回扣、導游變導購等現象相當普遍。山西某高校一位專家表示,隨著國家不斷與世界接軌,小費一定會普及,國家應該做好引導工作。
“和世界接軌”這個說法,其實相當的籠統。許多東西,并不意味著和世界接軌就是必然趨勢。目前世界性金融風暴的暴發,讓越來越多的國人認識到了,月亮絕對并不是國外的圓,中國的一些符合中國特色的規則,是有相當顯著的優勢的。
話說回來,小費這個東西,在國外是慣例,在國內絕大多數行業里是非法的。當下,國人的消費方式中,并沒有小費這個環節。如果山西的這個“導游小費合法政策”真正開始實施,無疑是在推動小費全面合法化。小費一旦合法,必然成為導游們計劃內收入的一部分。管理辦法規定,給不給小費由游客自定。這完全是一廂情愿的想象。完全被控制在導游手里的游客們,能不中規中矩地交錢買平安?那些沒眼力見兒的游客,不交小費,可以想見因此受到的待遇,而且,手里沒有證據,多半會投訴無門。
如果說導游收入低導致了各種回扣和強買強賣事件的發生,那么,應該為此承擔責任的是與導游們簽訂了勞務合同的旅行社,而不是已經交付了服務費的游客。另外,當小費成為合法收入之后,誰能保證導游們就不再吃回扣、不再變導購?合法小費再多,也不會讓滿眼掙錢機會的導游放棄更多的彈性收入。行業潛規則不只是影視圈里有,行行都有。商家、旅行社、導游之間的利益關系,單憑游客多交的幾筆小費,就能被輕易打破嗎?各行各業林林總總的灰色收入,能憑其中一小部分的合法化就得到遏制嗎?
如果導游小費合法的這個管理辦法一定要出臺,建議先試行一段時間。興許,山西的旅游業,因此而受到不小的打擊,也未可知。(侯 江)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