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4歲的小婷離奇被埋,法醫鑒定結果顯示,小婷死于顱腦損傷,尸體的其他部位沒有受到侵害。前天下午,深圳水務局水務建設管理中心、光明公安分局和光明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聯合舉行發布會,通報了事件的經過和最新進展情況。記者獲悉,警方已刑拘四人,在事件過程中的確存在一份協議(詳見11月2日本報要聞版報道),但沒有涉及賠償金額。
協議:未涉及花錢私了問題
在發布會上,施工方水務建設管理中心與警方分別解釋了合同問題。水務建設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中心相關負責人是在10月31日晚6時左右,接到光明新區逕口社區有關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才知道懷疑女童被埋工地事件。當記者問到是否有工地愿賠15萬元私了的相關協議,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掌握的情況也不太全面。
警方表示,雙方確實簽訂相關協議,主要涉及到三點內容:一是施工單位負責出機械找人,施工方不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二是如果施工方沒有找到新證據,希望當事人不要阻止施工單位施工;三是萬一出現了意外,希望當事人保持冷靜,不要過分悲傷,施工方應和當事人商量賠償問題,為當事人解決問題。警方表示就提供的協議來看,里面沒有涉及到花錢私了的問題。
對為什么先簽合同才能挖土救人,雙方并沒有明確解釋。
死因:施工機械致死后掩埋
警方還公布了法醫對小婷死因的初步鑒定結果。根據法醫鑒定,小婷死于顱腦損傷,尸體的其他部位沒有受到侵害,擬定為具有突出物的施工機械致死后掩埋,已基本排除有人故意對其實施其他傷害的可能。警方認定事件為重大生產責任事故,施工單位有四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婷婷的父母此前曾提出疑問,認為女兒的死有兩種可能,一是在工地被機械撞傷后,被人放入土中;另一種可能是站在土邊,遭機械連人帶土埋住。那么婷婷是如何死的?警方并未給出說法。
家屬:拒收慰問金等待真相
除水務建設管理中心和光明公安分局通報了事件整個過程和最新進展外,光明街道辦相關負責人也通報了事件發生后的善后處理工作,他表示,在事件發生后,當地街道的有關負責人還專門看望過死者家屬,并送上了5000元現金作為慰問金。但這筆慰問金遭到了死者家屬的委婉拒絕,死者家屬表示要等案件進一步水落石出,查出女兒的死亡真相。
記者聯系婷婷的父親黃先生,黃先生表示,他們還未考慮賠償問題,目前首要考慮的是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全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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