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亞心網發布了《新疆二百住戶遭房產商威脅:不搬就殺你全家》這則新聞,消息一經發布,立刻引起新浪等各大網站的轉載,上萬網友留言,對房產公司這一行為進行激烈討論。
就此事,亞心網記者采訪了烏魯木齊市株洲路新鑫花園小區的住戶和物業人員,他們整日人心惶惶,住戶們不敢輕易出門,即便是要外出,也不得不在家中留人,以防自己的家被別人強行霸占。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由于十天前,此小區里突然張貼了十幾張通知,內容很恐怖:如果三、四號樓的住戶不搬家,就殺他全家!!!昨日此新聞在亞心網上發布之后,立即被全國各大網站轉載,影響力非常之大,網民的反應也相當強烈。基于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前期一直不肯露面的星云房產公司接受了亞心網記者的采訪。
追蹤報道 新疆星云房產公司叫屈
星云房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亞心網記者,恐嚇通知并不是他們張貼出去的,烏市株洲路新鑫花園小區三四號樓的產權屬于他們,手中也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合法的手續,住戶應該盡早搬離。
“在和新平公司合作前,我們就在合同中約定好三四號樓的產權歸我們,他們卻賣掉了本該屬于我們的房子,要回房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絕沒有張貼這種恐嚇通知。”該負責人稱。星云房產公司與新平房產公司協商多次,有關部門也曾出面協調,但事情沒有得到解決。
對于小區內出現的恐嚇通知,新疆眾望律師事務所律師栗豐表示,根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可以對行為者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而對于該小區居民面臨的困境,新疆星河律師事務所王志業說,如果擁有購房合同和手續的,可以通過法院要求確定房屋產權,辦理房產證后,才能免除不被騷擾。 (亞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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