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7歲的表弟強奸了僅5歲的幼女被抓,作為表哥的小李一心想要“報仇”,竟然打算搶劫、強奸幼女的媽媽。11月14日,蕭山檢察院將小李以涉嫌搶劫、強奸罪提起公訴。
小李是“80”后,今年只有23歲,在寧波一家快遞公司工作。2008年8月底,他接到了姑父的電話,說他表弟所犯的強奸案9月2日在法院開庭。小李的表弟現年17歲,強奸了隔壁鄰居家5歲的女兒,女孩的媽媽向警方報了案。小李去過姑父家幾次,對這家鄰居家有點熟悉,她家女兒比自家的女兒大四歲。
9月1日,小李從打工地寧波趕到杭州,打算參加庭審。想著表弟淪落到如此地步,小李十分心痛,但他把所有的責任都歸結到小女孩家,越想越生氣。在姑父家吃完晚飯,他乘姑父沒注意,拿著一把菜刀就出了門。
他先下樓偵查,發現小女孩爸爸的紅色的摩托車不在,這說明人也不在,于是小李上樓來到小女孩家門口,猛敲房門,并大聲喊叫:“查身份證!開門!”
不知情的女孩媽媽將門開了一條縫,小李趁機闖了進去,把一手把菜刀架在女孩媽媽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要女孩媽媽把錢拿出來。女孩媽媽嚇得瑟瑟發抖,但身上沒有現金,只能從衣柜里拿出兩張銀行卡。小李不信,拿起放在床上的一只錢包,發現里面的確沒錢。
這時,躺在床角落的小女孩被吵醒了,眼淚汪汪地看著他,小李將刀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脅女孩說:“哭就殺了你!”嚇壞了的小女孩流著淚,不敢發出聲音。小李轉頭又兇狠地對女孩媽媽講:“你不要亂來,否則對你女兒不客氣,你不聽話的話,明年的今天就是你女兒的忌日!”說著,就想強奸女孩的媽媽,但最終因個人原因未遂。
之后,小李要去銀行取錢,并抱起小女孩,拿刀頂在小女孩的肚子處,恐嚇女孩媽媽說:“你不要亂來,不然的話,我死,你女兒要陪葬。”女孩媽媽為了孩子的安全,只好帶著他去取錢。途中,女孩媽媽多次請求小李放了小女孩,但小李只是聲稱“錢沒到手,我不會放人的。”
為了女兒的安全,女孩媽媽只好向取錢的地方走去,一直到打臺球的地方,她看到自己老公的身影,小女孩媽媽一鼓作氣,將對方的手握住,一邊把刀搶下來,一邊大叫救命。女孩爸爸等人聞聲沖過來,小李見勢不好趕忙抱著小女孩逃跑,跑了50米左右,又將小女孩狠命扔在地上。
最終小李被抓獲,經鑒定,母女倆將均構成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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