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9日(臘月二十四)開始,居民就可以在五環內的銷售點買到煙花爆竹了。
昨天下午,(北京)市安監局正式發布《北京市2009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儲存、銷售工作實施方案》,對本市的煙花爆竹銷售及管理工作作出了詳細說明。該方案稱,明年1月19日(臘月二十四)至2月9日(正月十五)為五環路以內各零售網點的銷售時間,五環路以外各零售網點的銷售時間按照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時間銷售。2月10日(正月十六)至2月16日(正月二十二),各批發企業將全部收回許可期限屆滿零售網點的剩余產品。2月17日(正月二十三)前,煙花爆竹零售棚將全部拆除清理完畢。
據了解,11月25日前,各區縣安監局將完成本區縣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點規劃并進行公示,12月31日前完成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審批工作。2009年1月10日前,煙花爆竹零售棚將全部搭建完畢,2009年1月10日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零售網點開始配送運輸煙花爆竹。
按照方案要求,中心城市區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可申請在相對空曠的場所搭建統一規范的零售棚從事經營活動。零售棚應使用防火材料制成,安全穩定,“人”字形屋架,紅色屋頂、藍色墻面。零售棚墻面可適當張貼警示用語、提示性公益廣告等,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零售網點或周邊張貼商業廣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單位所有從業人員必須經屬地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煙花爆竹零售單位要全部滿足規定的安全條件,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全部懸掛經營許可證、標志標識牌、“北京市煙花爆竹零售點”橫幅等,并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許可范圍、許可銷售時間和許可地點銷售煙花爆竹。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單位要全部執行采購、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健全購銷檔案。(記者賈中山)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