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網”擅自在線播放電影《瘋狂的石頭》,結果被法院判決構成侵權;“云霄閣”擅自刊登“起點中文網”上的作品,結果也被追究侵權責任……近來,網絡著作權糾紛頻頻發生。
網絡著作權漸成“重災區”
據上海一中院統計,該院2006年至今年9月共受理網絡著作權案152件,其中2006年受理30件,2007年增至76件,今年前三季度已收案46件,案件數量呈上升態勢。2006年到去年初,侵權對象主要是文字作品及部分攝影作品;去年下半年起,涉及音樂作品、影視作品侵權糾紛激增。侵權被告也從最初的網絡服務商,發展為中小型網絡公司以及網吧。
網絡侵權為何勢頭不減?專家認為主要原因是網絡侵權成本低、風險小,而相關立法又滯后,比如《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對傳播權如何界定、侵權者如何擔責等規定不夠明確。網絡侵權案件越來越多,維權成本卻很大,特別是這類案件取證難度大、賠償金額難認定。
“網絡侵權案件,最大難點在于著作權人取證難。”據黃浦區法院法官介紹,如今的網絡技術使網頁內容修改變得容易,因此著作權人自行截屏、保存下來的網頁難以作為證據被認定。他建議,著作權人一旦在網上發現侵權行為,可以到公證處對侵權網站進行截屏、保存予以公證,但“如果作品被多家網站同時侵權,逐一公證費用不菲”。
目前,對于著作權人的侵權賠償一般采用法定賠償,即法院根據被侵權作品的類型、創作時間、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等指標作為參考判定賠償金額,因此網絡侵權的賠償金額較難認定。黃浦區法院前天宣判的某文化傳播公司訴五家網吧擅自播放動畫片《倒霉熊》一案中,網吧面對的是不確定對象,網吧收益與播放《倒霉熊》沒有直接聯系。因此,法院綜合考慮動畫片的知名度、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后果等情節,確定每家網吧賠償7000元。
與其相爭,不如共享“蛋糕”
一方面侵權人頻頻陷入訴訟泥潭,一方面網絡著作權人也為維權而耗費大量精力、財力。對此,一些專家建議構建“新型利益分享體系”,讓服務商與著作權人分享“蛋糕”。
“換個角度看,侵權糾紛其實是利益之爭。”市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黎淑蘭說,“在互聯網環境下,著作權人與網絡服務商之間的利益存在嚴重失衡。網民在享受免費午餐的同時,網絡服務商獲取了豐厚回報,而著作權人的權益卻被侵害。”
服務商和著作權人是否注定水火不容?黎淑蘭給出了否定回答:“著作權人和服務商都應認識到,在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加強溝通、構建新的利益分享體系才是維護可持續利益的辦法。”
對于這個“新的利益分享體系”,一中院副院長游偉將之喻為“網絡服務商與著作權人分享‘蛋糕’”。一方面,著作權人要順應網絡的傳播特點,主動推動正版經營朝低價發展,讓更多人能夠承受正版的價格。另一方面,網絡服務商也不要一味拿技術作為擋箭牌,要主動嘗試與著作權人合作、分享,獲得“陽光下的利益”。
“這樣顯然要比反復訴訟更符合著作權人的利益,也更符合網絡服務商做大做強的初衷。”游偉說。(陳瓊珂 唐聞佳 欒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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