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警方披露轉戰浙粵鄂渝搗毀兩涉黑團伙內幕
聚焦打黑除惡大行動
11月21日,市四中院對“渝東南涉黑第一案”作出的審判決書送到33名被告手中。主犯何澤偉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曾強飛、石巍、曾強繼等32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為摧毀這個作惡多端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黔江警方歷經四個月,行程萬里,輾轉浙、粵、鄂、渝四省市艱苦征戰。
元旦前夜火拼釀命案
2007年12月31日晚,黔城河濱東路閘橋至水廠路段,二十余名男青年手持砍刀對砍,一男子被砍傷在地,后經黔江中心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黔江警方當即在城區組織搜捕,設卡堵截。
當晚11時30分許,黔江110又接到多起報警,一轎車在城區西沙橋路段被砸,車上3名涪陵人被砍傷。另有一大群人在譚家灣聚集,手持兇器準備大規模械斗,企圖把在黔江爭奪勢力范圍的涪陵人趕出黔江。民警及時出警,這伙人頓作鳥獸散。
甕中捉鱉擒嫌兇
“12·31”案,是建國以來黔江最大的一起聚眾斗毆事件,地處鬧市區,加之涉案人員眾多,社會影響極大。
民警初步查明“12·31”案背景,酉陽人冉景江在曾強飛開設的賭場內賭博,懷疑有人打假牌而與曾強飛發生糾紛,后雙方分別召集多人械斗,致4人受傷,涪陵人代剛死亡。此次斗毆系以錢小偉為首的“涪陵幫”和以何澤偉、曾強飛為首的“黔江幫”長期爭奪利益和勢力的結果。
專案組多方調查發現,何澤偉、曾強飛團伙自2006年以來盤踞黔江城內稱霸一方。
懾于法律的威嚴,1月4日,案發后外逃的“涪陵幫”頭目錢小偉、唐偉,主動向黔江警方自首。專案抓捕組利用各種偵查手段,終于掌握了“黔江幫”首要人員何澤偉、曾強飛及骨干成員石巍外逃到主城躲避的線索。
1月8日上午,抓捕組組長冉俊波率隊趕到主城,經過一晝夜摸排,掌握了何澤偉等人隱居在南坪某賓館的線索。9日下午,市刑警總隊八支隊副支隊長周勇率隊與黔江抓捕組直赴該賓館210房,正在吹牛喝酒的3名男青年驚呆了,當即被擒!
民警現場查獲2000余元現金及三張假身份證。原來何澤偉等人當天剛拿到假身份證,準備次日外逃浙江、新疆!
千里縱橫緝兇頑
時值寒冬,大雪紛飛,專案組民警走街串戶做思想工作,動員他們規勸外逃親友投案自首。隨后,有群眾報告:周濤等4名涉案人員已逃到浙江,通過做工作,他們有投案的愿望。
1月13日下午,冉俊波率3名便衣民警飛赴浙江,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在蕭山客車站一工棚內抓獲涉案人員周濤、陳相在、白會清、石錦。
20日,新到任的區公安局長宋志軍明專程來到刑警支隊,就嚴打黑惡勢力作出進一步部署!
到3月24日,黔江警方共抓獲涉案人員36名!12·31”聚眾斗毆案基本查清,該團伙涉嫌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搶劫、強奸、放債賭博、收取保護費、非法拘禁、暴力討債等刑事犯罪13起,治安違法案件20起。
瘋狂到頭是滅亡
警方查明,現年25歲的何澤偉,家住黔江區城西街道,曾因非法拘禁罪被黔江法院判處管制二年。自2002年來,曾強飛、何澤偉、石巍、朱洪剛因無正式職業,以戰友身份長期聚集黔江城內,拉幫結伙,非法牟利。2004年底,曾強繼也加入戰友幫,與石巍分別糾集黔江區馬喇鎮及兩河鎮等地的吳政海、易鵬飛、張明華、周濤、石錦等無業青年為團伙成員,在賭場放高利貸,收取保護費,幫助他人非法討債而獲取非法利益。該組織逐步形成了一個以何澤偉、曾強飛、石巍、曾強繼為首,人數及人員相對固定、層次分明、組織結構嚴密的黑社會團伙,在渝東南罕見。
為便于統一行動,該團伙自形成以來統一食宿。2007年11月,該團伙購買砍刀16把、小斧頭6把,統一保管用于打架。該團伙規定組織成員不準吸毒,有事必須報告,有事通知必須及時到場,成員違規將被開除。
為獲取維持組織的經費,曾強飛、曾強繼、朱洪剛先后開設賭場抽頭、放水、暴力插手他人糾紛,先后獲利7萬余元。
特別是2007年以來,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手段在黔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迫于該團伙的淫威,個別經營戶不得不關門歇業或另謀出路。 (文圖/通訊員 張建國) (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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