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因一臺筆記本電腦遭錯誤羈押10個月而獲得2.9萬余元國家賠償的女大學生黃靜,委托代理人到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正式起訴華碩,索賠數額高達500萬元。但由于未達到案件受理標準,一中院沒有立案。據了解,下午其代理人將向海淀法院起訴。
黃靜身體較差未如期而至
上午不到10點,多家媒體記者扛著相機、攝像機已經等候在一中院大門外。20分鐘后,黃靜代理人周成宇和律師張平出現,但黃靜本人卻沒有如媒體預期而至。然而過程似乎并不順利,當周成宇從包里拿出一沓訴訟材料后,發現竟然沒有帶起訴狀,隨后又打電話讓助手送了過來。
周成宇告訴記者,他昨天帶著訴狀專門去了趟石家莊讓黃靜在上面簽字。周說,黃靜本來是要親自參加今天的立案訴訟的,但由于社會上有許多對她人身攻擊的言論,給她造成了很大壓力。黃靜上周從北京回去后,身體狀況一直較差,并停止進食,現在正在醫院輸液,因此她母親今天沒有讓她過來。周說黃靜現在在做的就是等待法院的公正判決。
向華碩提出500萬索賠
在黃靜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華碩電腦——華捷聯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被列為共同被告。訴狀稱,二被告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黃靜失去人身自由近十個月、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并造成她被迫中斷學業、無法就業、無法正常生活等嚴重后果。
在此事件當中,二被告為了推卸責任,多次在媒體上發表不實言論對黃靜進行誹謗,在社會上形成極壞影響,給她的精神造成極大傷害。因此,黃靜向華碩提出索賠雙倍筆記本電腦貨款41800元,鑒定費、公證費、交通費等其他費用共計25.9萬余元以及高達469萬余元的精神損害及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三項總計500萬元。
附隨起訴書黃靜還向法院遞交了一份證據目錄。當中包括國家電子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引發爭議的筆記本電腦出具的《檢驗報告》以及相關人員的錄音錄像資料。
對于500萬的訴訟請求,周成宇也表示,這個數額確實較高,但仍然要抗爭一下。周說,檢察院已認定黃靜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華碩至今沒有對此作出任何道歉,他認為華碩的“不法行為”仍在繼續。
新聞回放
大學生維權遭羈押10個月
2006年2月9日,當時身為大三學生的黃靜花費2萬余元購買了一臺華碩筆記本電腦。據黃靜說,買回當天電腦即出現嚴重故障。經經銷商要求,她將電腦兩次送到第二被告華碩電腦——華捷聯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所屬的北京華碩產品服務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是電腦沒有質量問題,但作為補償,第二被告免費為她將處理器進行了升級。然而升級后,電腦卻出現了更嚴重的故障。黃靜讓朋友周成宇檢查發現,該筆記本的CPU被換成了英特爾公司的工程樣品處理器,而這種處理器是被英特爾明令禁止在市場上銷售的。
隨后,黃靜化名龍思思和周成宇一起與華碩進行了多次交涉。談判中,二人以向媒體曝光為由,向華碩提出了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后因華碩報案,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將黃、周二人刑事拘留。隨后,黃靜被海淀檢察院批準逮捕,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月。當年,這起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轟動,被媒體稱做是“建國以來最大的敲詐勒索案”。
然而時隔一年后,海淀檢察院對黃靜作出不起訴決定。就在上周,黃靜終于拿到了海淀檢察院下發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確定的國家賠償金額為29197.14元。檢察院認為,黃靜索要500萬美元的行為屬于“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犯罪”。(記者張蕾)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