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于去年5月5日,震驚全省的肇慶市登高路入室搶劫并殺害6條人命的血案終于有了結果。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昨天,“殺人魔王” 鄧大新、鄧宗命被依法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終審判決:
驚人關系
被害人一家曾是兇犯恩人
兇徒光天化日之下在鬧市區肆無忌憚地殺人滅口,作案手段兇殘,社會影響極壞,是廣東省近年來較為罕見的一宗致多人死亡的特大搶劫殺人案件。此案引起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關注。當時剛上任的省公安廳廳長梁偉發親赴肇慶深入一線督戰,坐鎮指揮破案。
經過23小時連續作戰,警方于5月6日下午在廣州廣園客運站將準備繼續逃竄的犯罪嫌疑人鄧大新和鄧宗命緝拿歸案,并繳取贓款人民幣2.9萬元、港幣300元、金飾十多件、手機1部、存折5本及作案用的刀、封口膠、繩索等。令人驚訝的是,女事主黃某某的丈夫張某某還是鄧大新的恩人。張某某原來在肇慶市鼎湖區做花圃生意,三四年前買下現在所住房子,家庭環境較好。鄧的親戚認識張,要求張關照在鼎湖中學讀初三的鄧大新。鄧曾經在張的花圃里住過,張也供過鄧讀書。搬家后,鄧也到過張某某家中。
案件回放
砍骨刀先后殺掉4名小孩
肇慶市中級法院院長黃福親任審判長并宣判此案,僅宣讀判決書便歷時近一個小時。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4月,被告人鄧大新在北京打工時產生搶劫其在肇慶市鼎湖區讀書期間認識的張某某一家的念頭,并以電話方式多次聯系在吉林市的被告人鄧宗命,鄧宗命表示同意,并商定趁張某某上班之機搶劫張某某家人。5月1日,兩被告人從北京坐火車到東莞,又從東莞到肇慶市鼎湖區,購買了一批作案工具,接著鄧大新帶領鄧宗命到張家附近“踩點”,伺機作案。
5月5日14時許,兩被告人通過電話確認張某某離家上班工作之后,即攜帶事前準備好的作案工具來到張家門外,以探訪張家家人為名進入其家中。隨后,兩被告人持刀挾持張妻及張某某的岳母,強迫張妻和4歲的兒子、張的岳母及其5歲的孫子進入二樓主人房,用繩索捆綁、海綿塞嘴、封口膠封口等手段將兩成年人制服。
此時,張的9歲女兒和張岳母的14歲孫女在三樓玩電腦。兩被告人擔心人太多看不住,經商量決定先把三樓的兩個女孩殺掉,隨后鄧宗命手持砍骨刀將兩名小女孩殺害,而鄧大新則逼迫張妻打開保險柜,將張家的金器、飾物、現金、銀行存折等財物洗劫一空,同時,逼迫張妻交出銀行存折密碼。鄧大新當場用張妻的手機打電話到銀行核實密碼及存款數額。之后,兩被告人將其余的張家人員全部殺害。行兇完畢,兩被告人換上張某某的襯衣,然后逃離現場,直奔銀行,憑密碼將被害人的銀行存款36000元提走。
市民反應
鄧大新、鄧宗命被警方抓捕后, 廣大市民和讀者知道他們竟然為一點錢財向恩人一家下毒手后,都義憤填膺,認為他們“禽獸不如”,要求依法嚴懲。兩人被判處死刑并被執行槍決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周圍群眾無不拍手稱快。(記者于敢勇 通訊員龍建全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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