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掙稿費,滁州寫手張國華杜撰多篇“貪官艷事”,被網友稱為“張編編”(曾報道)。不堪無端受到人身攻擊的省衛生廳原副廳長尚軍依法將編造虛假文章的“張編編”告上法庭。日前,在合肥市蜀山區法院的主持下,尚軍和張國華達成調解:張國華寫一封致歉信給尚軍,在報紙上刊登《致歉聲明》,并給付尚軍精神撫慰金2.075萬元,同時承擔訴訟費用。
[杜撰]
經查,2006年8月,張國華以丁香、小鐘署名,在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前衛》月刊上發表題為《傍上兩個“副省”,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的文章。該文引言為:“一個權欲熏心的女人,憑借幾分姿色,傍上了兩位副省級高官,竟然官至副廳級,禍亂一方。這個發生在安徽阜陽的真實故事,既匪夷所思,又令人切齒。最近,隨著那兩個高官后臺落馬,這個‘狐貍精’的鬼蜮伎倆也終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章虛構尚軍“以色謀權”的虛假事實,被眾多媒體轉載,對尚軍名譽造成侵害。
當時,尚軍被關押在安慶市第一看守所內。安慶市檢察院檢察官閱遍所有卷宗,沒有找到尚軍以色謀權的蛛絲馬跡,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同樣沒有掌握尚軍以色謀權的任何線索。
[被告]
2006年10月25日,尚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安慶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07年2月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從偵查階段到庭審中,辦案人員沒有掌握任何有關尚軍以色謀權的線索。
今年3月,尚軍以侵犯自己名譽權為由,將《前衛》雜志的主辦單位湖北日報傳媒集團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2萬元。3月28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5月下旬,蜀山區法院一審判令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書面向尚軍賠禮道歉,同時給付尚軍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
接到法院判決后,尚軍又將文章作者張國華告上法庭。她請求法院判令張國華在報刊媒體上公開向自己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道歉]
張國華向法院提出,希望能不公開審理,并與尚軍達成調解。12月2日,在合肥市蜀山區法院的主持下,尚軍和張國華達成調解。張國華把親筆書寫的致歉信和2.075萬元精神撫慰金交給了尚軍的律師。
張國華在致歉信中承認,“……的確沒有經過實地調查、了解和采訪,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愿意在此對這個稿子對您名譽上造成的傷害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對不起您!”此前的今年9月,《前衛》雜志已刊登致歉聲明。(安徽商報 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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