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購買了一件和警服相像的防寒服穿上,晚上就被(陜西渭南市)蒲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拿下,并處以1000元罰款。究竟是因為穿假警服被處罰呢還是因為嫖娼被處罰?當事人和公安局各有說法。
當事人:先說假冒警察后又變成嫖娼
今年39歲的成先生是銅川人,在蒲城一工地打工。11月23日上午,他到渭南辦事,在民主路上購買了一件防寒服,“在市公安局附近買的,黑色的,和警服有點像,上面什么標志都沒有,老板說可以穿,我就買下了”。
成先生說,他當天穿上新買的衣服返回蒲城。晚7時許,和朋友喝完酒后,他獨自在街上走著。這時,一輛無牌警車停在他面前,“車上下來3個便衣男子,說是縣公安局的,問我要證件。”成先生說他不是警察,對方就問他為什么穿著警服,然后將他拉上車,帶往公安局。成先生回憶說,到了縣公安局三樓國保大隊辦公室后,3名男子說他穿著假警服,影響公安形象,要刑拘一個月或者是罰款5000元,并當即脫掉他的防寒服。“隨后,又說交上1000元罰款就可以走了,然后讓在口供上簽字”。
喝了些酒,腦子還迷糊著,成先生說當時沒有看清楚口供內容就簽了字。他身上只有500元錢,三個便衣就跟著前往附近銀行又取了500元錢后才讓他離開。第二天,成先生酒醒后感覺不對勁兒,就前往公安局討要說法,“對方卻說我昨晚是嫖娼了。”讓成先生不明白的是,“前一天晚上說我穿假警服假冒警察,第二天怎么就變成了嫖娼?罰我1000元,究竟為啥,況且罰款連罰單都不給開。”
公安局:1000元只是暫扣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渭南市民主路上的這家勞保店。店主符先生拿出他們的防寒服說,這是普通的防寒服,是和警服有些像,但沒有任何標志,已經賣了一年了。
隨后,記者前往蒲城縣公安局。在三樓國保大隊的辦公室,民警王金成說,當日晚上,公安局接到報警說,一穿警服的男子在南環路上的按摩房嫖娼,他們就前往調查,“在街上發現成某,他喝酒了,帶回局里后,他承認嫖娼,也在口供上簽了字,隨后處罰了他1000元錢就讓他走了,錢他就從兜里掏的,沒有去銀行取。”記者詢問國保大隊是否有治安處罰的資格,王說,這是局里安排的,也沒見成某再來辦理處罰手續。
蒲城縣公安局副局長陶水龍說,嫖娼等案件一般由治安大隊或派出所辦理,國保大隊主要負責其他方面的事情。蒲城縣公安局治安科在查閱案卷后說,當晚行動經過局里同意的,但是因為沒有找到賣淫者,所以成先生那1000元錢只是暫扣,隨后會還給他。
蒲城縣公安局局長智建峰表示,局里對此事很重視,將會嚴肅調查處理。(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卿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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