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江西省工商局公布了《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頒布3年來,我省10大典型案例。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傳銷活動目前呈現五大新特點,應謹防受騙。
據了解,兩條例頒布3年來,我省工商部門共取締搗毀傳銷窩點2261個。目前,傳銷呈現五大新特點:租用境外服務器建立互聯網站作為運作平臺;雇傭高學歷人員設計傳銷軟件;假借“直銷”從事傳銷;將目光瞄準下崗職工、在校大學生等群體;傳銷組織對抗執法時有發生。
附: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嵐星公司傳銷案(贛州)
2006年7月份,當事人通過江西嵐星公司網站發布信息,誘導公眾加入,形成了積分、獲股、分紅的傳銷網絡。
●麥羅公司傳銷案(南昌)
麥羅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開始在南昌地區組織和發展人員進行傳銷活動,加入須購買一定數量該公司產品。
●為傳銷提供場所案(九江)
當事人李金葉于2007年3月,將其位于廬山區十里街道十里村李家河1號的住宅二樓以每月100元的租金租給以金鐵軍、朱喻吾為首的傳銷團伙作為培訓課堂。
●“美菱數碼”傳銷案(萍鄉)
當事人何金華、謝衛華、曾廣愧于2006年12月,在萍鄉市安源區分別以“合肥美菱數碼科技公司”專賣店的名義,以認購產品為條件,形成雙軌制上下線網絡關系。
●“新智網”傳銷案(萍鄉)
當事人陳清雷在朱紅梅介紹下于2007年2月,注冊成為新智網的付費用戶,并發展下線會員共1118個。
此外,工商部門還公布了撫州“鴻順貿易”傳銷案、南昌李鋼、黃春同等誘騙他人參加傳銷案、宜春“騰飛國際”傳銷案、假冒“楹通工藝品公司”傳銷案以及上饒“東升偉業”傳銷案等。(來源: 大江網-信息日報 記者黃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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