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由“死亡博客”引發的網絡暴力第一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宣判。大旗網和“北飛的候鳥”兩家網站的經營者或管理者,被法院確認構成對原告王菲名譽及隱私權的侵犯,分別被判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賠償王菲精神撫慰金3000元和5000元;天涯網因于王菲起訴前及時刪除了侵權帖子,履行了監管義務,因此其經營者經判決認定不構成侵權。記者注意到,判決對于該案涉及的個人在網絡上的隱私權、名譽權保護以及網站的監管義務等均進行了詳細論證,對當前網上頻發類似事件應具警示作用和指導意義。
判決對婚外情行為提出批評
記者了解到,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王菲承認與案外人女子東某確實曾有“婚外情”。對此朝陽法院在判決中表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相互忠實。根據王菲當庭的自認及王菲與姜巖父母的協議內容,可以證實王菲與案外人東某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王菲的行為違背了我國的法律規定。根據姜巖的日記顯示,姜巖因此遭受了巨大傷害,承受了巨大精神痛苦。王菲的這一行為不僅違背了法律規定,也背離了社會道德標準,法院予以批評。
公布原告姓名、住址侵犯隱私權
判決表示,公民個人感情生活問題,包括男女關系問題,均屬于其個人隱私范疇的一部分。王菲的婚姻不忠行為以及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被披露后,引發了眾多網民的批評性言論和不滿情緒的蔓延和爆發。網民們利用被披露的信息,開始在其他網站上使用“人肉搜索”,主動搜尋更多的關于王菲的個人信息,甚至出現了眾多網民到王菲家上門騷擾的嚴重后果,使王菲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在王菲婚姻不忠行為被披露的背景下,公布王菲的姓名、工作單位名稱、家庭住址等信息亦侵犯了王菲的隱私權。
隱私被披露導致名譽權受侵害
法院認為,王菲的上述隱私內容被網站披露后,引發了大量網民在眾多互聯網網站上持續發布大量信息,對王菲的行為進行批評和譴責。當網民從發表譴責性言論逐漸發展到對王菲進行密集的、長時間的、指名道姓的謾罵,甚至發生了上門張貼、刷寫侮辱性標語等行為時,則可以認定對王菲的影響已經從互聯網上發展到了現實生活中,嚴重影響了王菲的正常生活,使王菲社會評價降低。因此網站披露王菲隱私的行為致使王菲的名譽權亦受到侵害。
兩家網站構成侵權被判賠
據悉,被告之一張樂奕系姜巖的大學同學。得知姜巖死亡后,張樂奕于今年1月11日注冊了非經營性網站,即“北飛的候鳥”。張樂奕、姜巖的親屬及朋友先后在該網站上發表紀念姜巖的文章。張樂奕還將該網站與天涯網、新浪網進行了鏈接。在姜巖死亡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后,另一被告大旗網于今年1月14日制作了標題為《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后的BLOG日記》的專題網頁,網頁中使用了王菲、姜巖、東某的真實姓名,并將姜巖的照片、王菲與東某的合影照片等粘貼在網頁上。大旗網在王菲與東某的合影照片下方還注明為“王菲公司組織去羅馬玩與第三者合影”。
法院認為,張樂奕本人及其他一部分網民撰寫文章的內容已突破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侵犯了王菲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在產生了嚴重后果以后及王菲起訴后,張樂奕作為網站的管理者還不予以妥善處理,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大旗網關注到姜巖自殺事件成為社會討論的熱點,開辟專題網頁對事件背后反映出的社會現象進行分析,應屬新聞自由的范圍,本無不當。但是大旗網在進行此項報道時,未對當事人姓名等個人信息及照片進行技術處理,使王菲的隱私權及名譽權受到侵害。
因此法院判決,張樂奕刪除網站上的侵權文章及照片,北京凌云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刪除大旗網上的專題網頁,兩被告分別在“北飛的候鳥”網站以及大旗網首頁對王菲刊登道歉函;張樂奕賠償王菲精神撫慰金5000元,凌云公司賠償3000元;兩被告分別承擔相關公證費用。
因事后刪除天涯網被判不擔責
對于網站管理者的監管義務,法院判決表示,應以確知網上言論違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在確知的情況下如果放任違法或侵權信息的存在和散播,則構成侵權;而及時履行了刪除義務的,不構成侵權。
由于另一被告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王菲起訴前已將網站上的《大家好,我是姜巖的姐姐》一帖及相應回復刪除,法院認為,其已履行了監管義務。天涯公司的這種事后刪除行為符合相關規定,不構成侵權。因此王菲對天涯公司的起訴被法院判決駁回。
法院建議加強對網民言論的監管
上午宣判后,朝陽法院針對這起案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司法建議函。法院認為,由于網站對網民言論內容的審查僅限于一般的、隨機的、應投訴的事后審查,而此時侵權事實往往已經發生,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適當的技術措施,對網民言論進行適時監管。
此外,針對“人肉搜索”,由于其具有搜索主體的不確定性和搜索對象的隨意性等顯著特點,一旦被濫用,容易產生誤導公眾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不良后果。因此法院認為,應始終保持對類似“人肉搜索”等互聯網新生事物的高度關注,加強適時引導。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29日,姜巖在遠洋天地24樓的家中跳樓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將自殺歸咎為丈夫王菲的不忠。其博客之后被稱為“死亡博客”,王菲也因此遭到了網友從網絡上的謾罵到現實中的暴力。之后王菲一并起訴了三家網站的管理者或經營者,指其侵犯自己的隱私權和名譽權。(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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