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百色人李成(化名)在武鳴的廣西金盾高級保安培訓中心接受為期三個月的培訓后,持該中心頒發的《保安人員資格證書》去找工作,卻被用人單位質疑“保安證”真實性。經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總隊甄別,這家保安培訓中心雖然具備培訓保安的資質,但發出的“保安證”卻是假的。一家具備培訓保安資質的培訓中心,為何要向學員頒發假“保安證”呢?
持“保安證”求職遭質疑
12月16日,記者在武鳴的一家旅社里,見到李成和他的幾名同鄉,他們分別來自百色市的田東、隆林、靖西等地,均在武鳴這家保安培訓中心一起接受了培訓。
李成說,當時該培訓中心招生地點設在縣公安局里,這大大增加了可信度,所以就報了名,且交了200元的報名費。其他幾名學員稱,之所以選擇這家培訓中心,是因為“培訓中心負責為結業的學員辦理自治區公安廳頒發的《保安人員合格證》”。記者在他們與培訓中心簽訂的《安置上崗合同》中,看到了這款約定。
11月31日,李成結束培訓后,放棄了培訓中心安排去北京就業的機會,打算在區內找一份保安工作。經多次催促,12月15日,他和其余7名留在廣西的學員拿到培訓中心發的《保安人員資格證書》。
當日,他拿著“保安證”去武鳴一家信用社應聘時遭到質疑:“你的證是假的吧?照片上怎么沒有鋼印?”當天下午,李成和其他學員分頭在武鳴、南寧找工作,都遭到類似的質疑。李成說:“當時,我們都認為上當了。”
“保安證”僅僅少個鋼印?
12月16日下午,記者和李成來到武鳴縣該培訓中心的教學基地,見到中心兩名相關負責人陳某、李某。陳某表示,該培訓中心屬于廣西金盾保安有限責任公司,是今年8月1日剛成立的。接到學員關于證書上缺少鋼印的反映后,他和李某便去南寧向上級匯報并申請鋼印。陳某說:“我們發的證書是沒問題的,只要加蓋一個鋼印就行了。”陳某還稱,區公安廳“發話”,如果用人單位對這個證書有懷疑,可以致電該廳治安總隊的陶科長求證;學員也可以把該單位的地址、電話告訴中心,由中心打電話來協調解決和證明。
公安廳治安總隊鑒定為假證
為了求證這本“保安證”的真偽,12月17日上午,記者拿著此證來到區公安廳。
治安總隊負責保安工作的科長陶安家說:“我是第一次見到這本證,它和全區統一發放的保安證不同。”對于校方所稱“如果用人單位對這個證書有懷疑,可以致電該廳治安總隊的陶科長求證”,他稱,他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也沒有這回事。但陶安家證實,廣西金盾保安公司確實具備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格,培訓基地在武鳴。
17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公安廳。治安總隊副大隊長李澤進說,培訓中心發給李成等人的“保安證”是假的。在李澤進的桌面上,記者見到了真的《保安證》。李成的“保安證”是紅色封面,而真證是藍黑色的,且規格略小于紅本“保安證”。李澤進說:“真的證書后面,《說明》的內容里寫著‘只能在本自治區內使用’,可是紅色那本刪去了這句話。除此之外,還做了別的改動。”他表示,制造假證這種行為,是要受到刑事處罰的。
隨后,記者和培訓中心的陳某取得了聯系。當問及“作為一個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為什么不使用公安廳統一頒發的保安證,而要另外制作一本”時,陳某解釋說,由于藍本“保安證”里對使用的范圍有限制,不方便學員就業。為了方便學員在廣東等外省就業,他們就自己在武鳴印制了紅色“保安證”,由于領導出差、學員催得緊,沒經過上級同意就發給學員了。
對此,李澤進提出,警方可考慮根據學員就業的需求對《說明》進行調整,但這個權力屬于公安部門,不能任由培訓中心私自改變。他同時表示,會對這件事“跟”到底,保障好學員的權利,“該換證的換證”,一定給學員一個滿意的答復。
廣西金盾保安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侯女士稱,這次假證的出現,是培訓中心內部監管失控,該中心會本著對學生、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妥善解決此事。(記者宋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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