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律師準備遞交申訴書
曾經為周正龍二審擔任辯護律師的顧玉樹說,周本人的確曾經在這兩天給他打過電話讓他準備申訴材料,但并未提到聲明的事情。從聲明里他分析認為,周正龍此舉大致有兩種動因:一是他的確看到了真老虎,也拍下來了,但現在卻被判處了詐騙罪,覺得很冤枉;二是照片的確是假的,回到村里這個熟人社會,周圍村民對他的評價降低,讓他難以承受,發這個聲明意在表明一個姿態:他沒有作假。
“不過我覺得假如真的是后一種情況的話,對他來說是一種冒險。” 他說,周正龍在人們質疑他造假之后多次上山尋虎,甚至表示干脆上山打死一只老虎證明給大家看,一般來說,假如照片真的是造假的話,緩刑應該是能爭取到的最寬大處理了,這么做的確不大符合一般造假者的思維。
據顧玉樹介紹,二審前在看守所會見周正龍時,周本人表示他的確看見過真的老虎的后半身,拍了照片但是沒沖洗出來。律師希望他實事求是,不要編造假的供述,讓本來撲朔迷離的事件亂上加亂,然而到了庭上周又承認自己作假。“不排除他有爭取以好的態度換早點出去的心理動機,不過他在庭上還是重申了自己拍到‘大型貓科動物后半身’這一說法,值得玩味。”
顧律師表示,周在緩刑期間是有權利提起申訴的,這么做也不會影響到他緩刑的撤銷,除非他有別的“主動犯罪”。但他認為司法機關重新鑒定虎照的可能性不大,“一般來講,刑事類案件的鑒定是由公檢法等司法機關來委托做的,個別的也可以由律師事務所或代理律師委托。因此此前網易委托華夏物證鑒定中心所做的鑒定,主體資格是否合適、結論是否被法庭采信都不一定。”他說,在二審過程當中,曾經向法庭提出申請做虎照真偽鑒定,但法院認為現有材料足以證明周正龍作假,加之周本人在庭上承認自己作假,這個建議未被采納。
顧律師認為,法院認為周正龍作假的證據,一是他本人的口供,一是警方的現場重建,還有就是年畫虎,但周在庭上的供述多次出現反復,且在卷宗上以“周正尤”等做記號,證明這不是他真實的意愿表示;且警方去做現場重建也不是在周的帶領下,而是根據照片找過去的,拍照者所處位置及被拍物所處位置出現誤差,都會導致結論的偏差。“所以我們一直堅持,消除質疑的最有力的證據,就是請中立的權威鑒定機構對周正龍所拍照片進行鑒定,看到底有沒有被PS過、照片中的老虎到底是不是活體。”他說,他最晚在元旦前去安康中院遞交周正龍的申訴書。(周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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