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級市的區委書記,動用檢察、紀委、公安等機關干部,羅織罪名,陷害報復舉報人,導致舉報人在獄中非正常死亡。
此人叫張治安,原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這起備受公眾關注的案件現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即將開庭審理。
張治安為何能一手遮天,把司法等部門作為逞一己之私的工具?司法部門為何迎合“一把手”旨意、執法犯法?張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而舉報人反映的張治安經濟問題為何至今沒有調查結論?案件的背后,每一個問號都令人深思。
區委書記“舉報”舉報人
李國福在張治安手下工作多年,后二人關系惡化。李國福掌握著張治安違法亂紀的第一手材料,并多次進京舉報張治安。
根據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蕪湖市檢察機關偵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張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轉交給他的一封舉報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認為系原阜陽市泉北貿易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兼安曙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李國福所為,由此產生報復的意圖。張治安要求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汪成嚴厲查處李國福的經濟問題。
張治安為達到陷害報復舉報人的目的,收集相關材料,擬定《特大舉報!!!》的標題,編造李國福有重大經濟問題和雇兇殺人舉報材料,分別寄送有關部門負責人。隨后,張治安要求公安局調查《特大舉報!!!》中的李國福雇兇殺人情況,紀委調查李國福有無受賄問題,區人事局調查李國福子女參加工作手續是否存在造假問題。
2007年8月24日,經汪成授意,潁泉區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及案件承辦人在檢委會上建議對李國福涉嫌貪污、挪用公款進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并向與會人員說區委領導很重視。與會人員一致同意立案,并決定對李國福刑拘、搜查。
8月26日中午,檢察院抓獲李國福,搜查出舉報張治安的材料。當晚,汪成把舉報材料交給張治安,遂確認此前的舉報信系李國福所為。張治安召集汪成、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局長萬傳紅、區紀委書記趙學民,布置分工調查李國福及其家人的問題。
為進一步實現張治安陷害李國福的目的,汪成對審查逮捕的承辦人明示李國福案系張治安交辦。承辦人在明知不符合逮捕條件,仍違心向檢委會匯報建議逮捕的審查意見,導致李國福于9月7日被錯誤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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