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與思考
記者在李國福舉報張治安的材料中看到,張治安除了被舉報修建豪華辦公樓外,還被舉報有違規占用耕地、行賄、受賄、索賄等問題。
李國福之子李登輝日前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我父親就是因為舉報張治安才被陷害。為什么張治安經濟問題連一句都沒有提?如果這些問題不查清,我父親在九泉之下難以瞑目!另外,潁泉區檢察院反貪局、區公安分局、區紀委等機關的干部也參與了陷害舉報人事件,即使不是主犯,也涉嫌瀆職犯罪,為何這些人沒有被追責起訴?”
張治安案即將開庭審理的消息見諸報端后,備受社會關注。與此同時,許多網民也提出了種種疑問:
張治安當年占用耕地建豪華辦公樓的決策過程是否科學?是否民主?如果不科學不民主,為什么能夠通過并付諸實施?
是誰截留了李國福的舉報信并交給了張治安?
司法機關對張治安的起訴為何只有報復陷害一項罪名?
張治安在報復李國福的過程中為何能指揮檢察、公安、紀檢等機關?是缺乏監督還是權力過于集中?
“張治安案是‘一把手’報復陷害舉報人的極端典型。”安徽大學法學教授楊成炬分析,監督縣(區)“一把手”的難題,在于上級監督遠,下級監督難,同級監督基本不可能實現。他認為,當前,紀委、檢察等機關舉報反饋渠道并不暢通。有些機關受理舉報后,是否調查,調查情況如何,反饋信息極少,舉報人根本不知情。
“約90%的反腐線索來源于群眾舉報。對于泄露舉報人信息者如何處罰定罪、判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當前立法保護舉報人的呼聲很高。”安徽大學法學副教授郭志遠說,我國保護舉報人立法還相當滯后,舉報人保護立法亟待推進。(“新華視點”記者程士華、王圣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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