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公安分局了解到,該局偵破了一起涉案金額達1800余萬元的特大職務侵占案。
2008年9月9日,新城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內蒙古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報案稱:該公司委托代理人畢某某在為公司辦理收取貨款業(yè)務期間,私刻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從2006年9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他將遼寧省葫蘆島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給該公司的煤炭款中的800余萬元非法占為己有。
接到報案后,2008年9月18日,新城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對該案立案偵查,同日將犯罪嫌疑人畢某某刑事拘留。由于該案涉案金額大,涉案時間長,涉案人員多,給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帶來諸多困難。民警從最早的業(yè)務往來一直查到2008年9月,調查了20余人后,涉案過程基本查清。此案涉案金額達1800余萬元,遠遠超過當初該公司所報的數(shù)額。2008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畢某某被新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北方新報文 周新超 李蘇和 霍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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