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犯下殺人大案后,于1月5日凌晨2時許,以母親生病為由,敲開洛陽鎮(zhèn)九口堰村六組王定友的家門,借了一輛紅色豪達125型摩托車。天還未亮,他就騎著摩托車逃到隨州市曾都區(qū)東城天生街,在一家個體旅社,花60元錢買了舊衣舊帽,喬裝出逃。
上午9時,熊振林坐客車到漢口新華路,隨后打的到金家墩長途客運站,乘坐客車逃離湖北,次日下午2時到達海南省?谑小
在?冢苷业揭环莘N芒果的活計,在荔枝溝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在荔枝溝干了一天的活兒。擔心身份證復(fù)印暴露,又從老板手中要了回來。當時老板還和熊開玩笑說“你該不是逃犯吧!”說得熊振林心驚肉跳。當晚9時許,熊振林趁老板不注意,悄悄地從荔枝溝逃走。
10日中午,熊振林乘車潛回湖北武漢,在江邊游泳池廢棄的房屋內(nèi)躲了一晚。其實,這時他的身邊已經(jīng)有許多警惕的眼睛,隨州警方正與省公安廳和各地警方保持著熱線聯(lián)系。11日上午,熊振林大著膽子去照相準備辦假身份證時,很快就被人識破,被武漢警方抓獲,結(jié)束了他罪惡的逃亡生涯。記者 徐軍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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