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已與相關部門確定,將“12110”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公益性短信報警號碼,110短信報警服務在全國部分地區將逐步展開。(1月12日《新京報》)
倘若對統一短信報警號碼政策的出臺背景進行回望式梳理,可發現其發軔、漸生于這樣的“訴求路徑”:聽力和語言殘障人士及特定環境下語音報警不便的民意表達——上海、天津等地警方開通110短信報警服務的良性探索——主管部門對民意流露和試點經驗的政策性糅合。不難想象,伴隨“12110”標準確定和逐步推廣,對短信報警服務的實施“訴求”,將會越來越強烈。
相對于統一短信報警的強烈訴求趨勢,筆者更關心的是對報警短信的收費政策。從國內已開通短信報警的少數地區來看,發送者必須對電信運營商支付相當于普通短信的資費,這其實是不合理的。警方所提供的報警短信式公民權利救濟形式,它本質上是一種公共服務。從契約的角度而言,政府財政下撥給警方的辦案費用中,已包括報警短信的相關費用支出。因而,如同“110”報警電話的免費屬性一樣,提供免費報警短信,也是公安部門對納稅人應盡的“義務”。否則就有悖政府的公共服務宗旨,造成對公眾的“重復收費”。
和其他的公共意見“回流”路徑不一樣,報警短信是一種特殊的個體信息資源反饋形式。由于它常常涉及到人身安全和財產保護等公民基本權利,所以隱私性、利害性特別強。要求報警短信免費,剝離附加于其上的商業色彩,其實也是為了防止報警短信中的個體隱私權被戕害。不容質疑的一點是,報警短信商業化的程度越高,基于資本的逐利性和乏自律性,短信中公民隱私權被尋租和泄露出去的可能性就越大,公民的權益就越難受到捍衛,最終消解掉報警短信本身的“公益性”。
近年來引發輿論沸騰的 “高考有償查分”事件,或許可作為報警短信收費政策制訂的“前車之鑒”。及時、免費向考生發布高考成績信息,本是教育部門應盡的公共職責。但部分地方的教育職能機構,卻利用成績公布與分數條發放中的“時間差”,將高考信息“出租”給第三方發布,從這種不良聯盟中獲取利益分成。有償查分結果引來公眾口水一片,不得不陸續叫停——報警短信服務絕不能重蹈覆轍。在通過具體落實短信報警服務,以回應公眾訴求的同時,公安部門必須馬上制訂報警短信免費政策,并迅速建立預算機制,從相應財政撥款中拿出款項,替報警短信的通訊成本埋單。
至于有網友提到 “倘若報警短信免費,可能導致警方短信接受平臺被大量無聊,甚至垃圾短信所充塞”的問題,其實也很好解決。一方面警方要及時向公眾講解報警短信的功能與發送方式。再就是要制訂針對惡意騷擾式“報警短信”的懲處手段,并通過公共媒介發布。如此雙管齊下,自然可發揮出報警短信的“最大公益性”。
王聃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