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1月16日電(記者龔讀法 見習記者鮑婷婷 通訊員溫悅)1月13日,在杭州市拱墅區(qū)法院被告席上,3個十八九歲的年輕男孩耷拉著腦袋,一五一十地道出了合伙搶劫的始末。
2008年7月底,剛滿18歲的小毛買了款心儀的手機,把一張137的卡插入手機后不久,就收到了一條陌生短信,問他是不是小麗。小毛坦白告知不是,沒想到對方不信,打來電話確認,一聽是個男的就掛掉了。之后,他還是認定這個137的號就是小麗的,繼續(xù)發(fā)短信。
原來,小麗和方某是網(wǎng)上認識的,以男女朋友相稱,在杭州見過幾次面。但2007年10月,小麗手機銷戶沒有告訴“男朋友”,兩人便失去了音信。直到該手機號過了冷凍期,在小毛再次使用時才打通。
8月28日,對方發(fā)短信說要來杭州見小麗!盁o業(yè)游民”小毛動起了歪腦筋:既然他來見女朋友,身上肯定帶錢,干脆借機去搶點錢花花。于是,小毛以小麗的名義和被害人約好時間地點,并聯(lián)系江西老鄉(xiāng)小張和小陳,商量搶劫細節(jié)。8月29日下午,方某到了杭州,小毛和小張以小麗朋友身份出面,說小麗剛好有事,讓他們兩個幫忙把他接過去。小方信以為真,便跟著走了。“接”到一片少有人出沒的小樹林邊,靜候多時的小陳伙同小毛、小張一擁而上,不顧方某掙扎,拳腳相向。三人搜走諾基亞手機一部、現(xiàn)金580元及身份證一張,然后逃離并揮霍。
被害人報案后,三被告很快落網(wǎng)。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三被告當場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涉嫌搶劫罪,遂依法提起公訴,并得到法院支持。三被告因犯搶劫罪均被當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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