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道外警方公經過長達一年的偵查工作,成功將詐騙犯罪嫌疑人郭慧抓獲,破獲我省首例借助電話“一號通”業務,冒充領導、親友、航空等單位或公司售票處工作人員接聽電話詐騙錢款的特大系列案件,共破獲涉及黑龍江、內蒙、吉林、上海、遼寧、北京等六省市的系列詐騙案件400余起。截止1月20日,經道外警方進一步工作已經核實案件78起,繳獲作案用手機4部、筆記本電腦1臺、匕首1把、銀行卡10余張、贓款20余萬元,涉案金額100余萬元。
冒充領導男子騙走巨款
2007年10月25日,被害人李某到道外公安分局報案,稱其當天上午給單位領導王某撥打小靈通請示工作,一名男子接電話后自稱是“王某”,并對李說正在開會,讓李下午到其辦公室找他,然后又對李說有個朋友在外地出事了,需要2萬塊錢,然后讓他往一個卡號為6222600360001944483的銀行卡內匯款2萬。對于領導提出的這樣要求,李覺得不對,就又撥打該小靈通核實,對方接電話后說是“王某”,并催其快點匯款,隨后“王某”又用電話號碼尾數為4978的電話給李回撥了一個電話,問其匯款了沒有,李答說已匯出,對方即掛斷電話。回撥過來的4978并不是李某領導王某的電話,但此時李某并沒有過多懷疑,他認為領導一定是在情急之下才向他求助。
當天下午,李來到王辦公室問起匯款一事,領導王某大為震驚。李某當場再次打了王某小靈通,而且利用上午的號碼直接重播,結果領導的小靈通立即響起。這樣的情景令二人實在捉摸不透,他們初步判斷一定是有騙子在搗鬼,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道外公安分局刑偵二大隊一中隊接報后,立即開展工作。經查,嫌疑人提供的銀行卡的開戶名叫“劉某”,男,20歲,一中隊立即圍繞劉某開展工作,很快排除了劉某的作案嫌疑,也獲知了劉某的身份證是在2007年9月在香坊區某音像社租影碟時被人冒領丟失的線索。
道外分局開展偵查工作的同時,騙案還在不斷發生。
2008年1月2日8時30分,道外區某單位負責人王某給上級主管領導全某撥打其辦公室電話匯報工作時,對方接聽電話,王某聽聲音不是全某,他主觀判斷認為是上級主管單位的另一位領導張某,由于他所匯報內容和張某講也完全可以解決,便直接向張某匯報工作。對方聽完匯報后,對王說有個朋友有點事,需要用4萬元錢,讓王往卡號為622023500005230525的卡上打錢。當日9時許,對此沒有產生懷疑的王將4萬元錢打進該帳戶。但是,2008年1月6日,當王向張要這筆錢時方發現被騙。
調取監控錄像確認嫌疑人
經查,嫌疑人提供的銀行卡開戶名仍是“劉某”。這兩起案件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省廳刑偵總隊總隊長閻子忠、副總隊長鄧馳、大案支隊支隊長李濤以及市公安局領導多次過問此案進展。道外分局局長朱濤、政委崔勁松多次就此案做出批示,副局長韓豐親自趕到刑偵二大隊責任區一中隊靠前指揮,與民警共同分析案情,確定了偵查工作措施。此間,道外局調取了嫌疑人開戶銀行的監控錄像,發現嫌疑人在取錢時一般戴大沿鴨舌帽和寬邊墨鏡,遮住了臉部的主要特征,并每次都換衣服,這表明嫌疑人具有很強的反偵查經驗。但是,偵查員還是通過反復翻看錄像,認定了嫌疑人身高、體態、年齡、步態、臉型等基本體貌特征,并成功對嫌疑人進行了簡單畫像,同時確定哈爾濱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此后,道外刑警開始了漫長的排查工作,并將有此類前科劣跡人員作為工作重點。
開展排查工作的同時,道外公安分局對嫌疑人作案手法進行了認真分析,并首先確認嫌疑人是通過“電話一號通”業務實施詐騙活動。由于在“電話一號通”業務中,大部分客戶辦理該業務都不改變密碼,而是采取初始密碼123456,嫌疑人便利用這個漏洞改變電話號碼排列順序,將自己的作案用手機排為第一位。這樣,當有人給辦理了該“電話一號通”業務的人打電話時,嫌疑人就可以先接電話,并通過來電話人的稱呼和語氣,猜測接機主的身份,然后隨機應變,含糊其辭,獲得來電人信任后,以“朋友在外地出事急用錢”、“有新業務有優惠”等借口讓對方向其指定銀行卡上匯錢,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偵查員發現,以上他們受理的兩起案件中,出現問題電話的初始密碼均為123456。
2008年9月初,道外刑警二大隊一中隊偵查員終于查清了嫌疑人的身源,并確定了嫌疑人的住址——香坊區田園新城13棟某室。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由于不掌握嫌疑人活動規律,分局制定了詳盡的抓捕方案。從11月9日起,一中隊分為5組全員出動:嫌疑人居住地單元門左右各設一組,樓群2個出入口各設一組,嫌疑人家窗口方向設一組,開始在嫌疑人家附近24小時蹲守張網以待。
經過近10天的工作,2008年11月18日6時30分,嫌疑人郭慧從樓上下來,被在樓道口蹲守的偵查員蒲文華認出,嫌疑人發現情況不妙,轉身向樓上逃跑,蒲文華追趕至四樓緩臺與其搏斗,在其他偵查員的幫助下將其捕獲。偵查員當場在其襪子里搜出1張銀行卡。后經依法搜查郭慧住所,搜出2個記載有30多個電話號碼的電話本、兩部手機、六張銀行卡。
嫌疑人郭慧2004年因盜竊被判刑2年,2006年刑滿釋放。落網后,他對在電話里冒充王某、張某,詐騙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一中隊繼續工作,郭慧相繼交代同類案件400余起,很多案件具體情況該人已記不清楚。經過連日來復雜的調查取證工作,截至目前,道外公安分局刑偵二大隊二中隊已核實破案78起,其余案件正在核實中。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郭慧還冒充某航空公司售票人員、某公司促銷人員或某演唱會售票處工作人員騙取錢財。郭慧作案手法與偵查員的分析毫無二致。他為逃避打擊,每隔一段時間就扔掉一個小靈通,前后已扔掉30多個。為防止取錢時落網,郭慧多在離居住地較遠的不同自動取款機取錢。(秦雷 記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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