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湖縣法院在今年春節前對10名公務員老賴動了真格,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老賴只好乖乖還錢。
某鎮紀檢干部姜某就是這些老賴中的一員。2006年時,姜某的父親向人借了25萬元,而姜某用自己的房產幫助父親進行了公證抵押。原本約定的還款期限是2007年5月,可是過了期限姜某父親一直不還。
對方將姜某父子一起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姜父還款,姜某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去年11月,姜某對法院立下保證表示,“將在12月7日交款,逾期不交清,本人自動讓房”,可是這句誓言很快又落空了,姜某仗著自己的身份竟以為法院不敢拿他怎么樣。
今年1月23日凌晨5點,法院組織執行干警來到姜某家中。“家里房子有130多平米,卻欠著錢不還當老賴。”法官當即開始查封房屋,讓姜某另尋住處。隨即法官開始依法搜查姜某的家,結果一下搜出了2萬元現金。這下姜某慌了,第二天他就把剩余的錢都交到了法院。
“最近執行數額最多的公務員是一名鄉紀委書記,欠了38.5萬元。”法院有關人員介紹說。這位書記同樣也是替人擔保惹了禍,結果對這筆欠款心里不服,一直不肯還。今年1月,法院執行人員了解到,這位書記還得起錢,但是他把家里的全部存款都存在了老婆的名下,刻意躲避執行。于是法官準備充分后,帶上了鎖匠和搬運工人一同前往,當即要求書記全家人騰房,結果第二天這筆30多萬元的欠款就還清了。
去年年底,建湖某局一名副局長同樣是替人擔保結果欠下10萬元,因心中有氣便當上了老賴。法院在執行時,考慮到他的身份,選擇了副局長晚上下班到家后登門。“我們當即宣布對他進行司法拘留措施,結果他很快就還錢了。”法官說。 (馬樂樂)(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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