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傷害他的,我是看到他拿著匕首要扎我媽,才拿菜刀和他搏斗的!”2月24日,沈陽小伙兒小張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為自己辯護。小張說的“他”,是與小張母親同居了十幾年的男友老趙。為了“救”母親,小張拿菜刀砍死了手持匕首的老趙。
今年20出頭兒的小張自幼父母離異,和媽媽、姥姥一起生活。小張的母親在十多年前開始與男友老趙交往,雖然沒有登記,但也共同生活了好幾年。“老趙脾氣暴,見火就著。平時一喝酒就打我媽。”在小張的記憶中,老趙喝酒打人已經是家常便飯。
去年10月5日的晚上,小張帶著女友來家里看姥姥。走廊里傳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和謾罵聲。“肯定是老趙又喝了。”小張嘀咕著打開房門走進屋,果然是老趙和小張母親,兩人回到自己房間還在爭吵,聲音越來越大。
小張推門上前勸解。“小兔崽子你敢管我?我今天就當著你的面兒打你媽!”老趙噴著酒氣說。這句話激怒了小張,小張沖進廚房,拿起菜刀要找老趙理論,被女友攔了下來。他回到自己房間,余怒未消,聽見母親的房間里還在爭吵,便又進屋與老趙對峙。此后的事情發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小張在法庭上供述:“我女友拉著我,我媽拉著老趙,但老趙拿著索刀要扎我媽,嘴里說還要扎我,我的手背也被刀劃破了。”
見手背出了血,小張惱羞成怒,再次沖回廚房拿起菜刀與老趙廝打起來。混亂中,老趙重傷倒地,小張也渾身是血。兩人都被120急救車拉到醫院,但老趙身中多刀,搶救無效死亡。
昨天在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小張涉嫌故意傷害罪。小張反復強調,“我是正當防衛,是老趙先拿刀扎人的,拿菜刀完全是自衛。”小張的辯護律師也表示,“小張致人死亡的事實存在,理應承擔刑事責任。但被害人老趙有過錯在先,小張的行為應屬防衛過當,應該從輕處罰。”
公訴人反駁說:認定小張正當防衛無事實依據。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衛應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為限,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公訴機關的證據顯示,老趙持刀未對小張構成生命威脅,但老趙身中多刀,而且都是砍在要害部位,已經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限度。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朱峰)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