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夫妻間的沖突,就這樣毀滅了一個家庭——丈夫一怒之下將妻子錘殺,自己也因此二審獲判死刑。而他們剛剛10歲的女兒竟遠從河南進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求情信,懇求法官叔叔“刀下留人”。無論最終審判結果如何,這場悲劇都給這個女孩的命運帶來了顛覆性的改變。
“我沒有媽媽了,不想再沒有爸爸,我不想成為孤兒!”10歲的金金站在最高院附近的一個郵筒邊上,把寫給法官的信,小心翼翼地裝進信封,然后塞了進去。之后,她望了一眼身旁的姑姑和兒童村的丁奶奶,稚嫩的臉蛋上露出了淺淺的笑容。“這是我惟一能為爸爸做的事了。我一定要救活爸爸,我不會放棄的。”
家庭兇案
疑丈夫外遇引婚姻危機
在外人眼里,金金有個令人羨慕的家庭。王軍豹夫婦倆在鎮上經營著一家中西醫診所,丈夫把脈看病,妻子打針進貨,配合得很默契。診所生意紅火,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安寧而富足。大家都很詫異,性格內向的王醫生會將漂亮賢惠的妻子殘忍地殺害。
王軍豹和妻子馮麗(化名)是同村人,王父是一名老中醫,馮麗的父親曾跟他學醫,兩家人交情很深,王軍豹還是岳父的干兒子。王軍豹和馮麗自由戀愛后結為夫婦。女兒出生后,夫妻倆經過自學考下醫師執業執照,2002年在河南省禹州市神后關帝廟鎮開辦了自己的診所。幾年下來,診所在當地小有名氣,家里的經濟狀況也有了很好的改善。
王軍豹的姐姐說,弟弟和弟妹過去感情不錯,案發前一年多,他們的婚姻出現了危機。“主要矛盾是弟妹懷疑弟弟有外遇,和一個飯店女服務員有不正當的關系。”王軍豹的姐姐說,弟妹每次和弟弟吵架后都會找她哭訴。“她多次跟我說弟弟有外遇,我也批評過我弟弟。但是,弟弟就是在給人看病的時候愛跟人逗一下。”
王軍豹后來對律師說,妻子懷疑他有外遇后,三天兩頭往外跑,說是出去散心,言語之中還經常帶著挖苦和蔑視。尤其是從2006年6月開始,妻子就一直拒絕和他過夫妻生活。“我心里很壓抑、很沉重。” 王軍豹說。
岳丈指女婿殺妻有預謀
馮麗的娘家人卻稱,王軍豹一貫花心,趁妻子懷孕期間就和別的女人有過不檢點的行為。馮麗當時一氣之下抱著孩子回了娘家,后來王軍豹一再發誓悔過,才得到了馮麗和岳父母的原諒。如今錢多了,他的“老毛病”又犯了,馮麗還在診所里抓到過王軍豹和一個服務員“鬼混”。
二人之間的矛盾逐漸升級為家庭暴力。據馮麗的家人說,有一次,王軍豹因為馮麗沒告訴他出門干什么,竟用一個小木凳將馮麗的頭部砸出血來。本來馮麗下定決心到法院離婚,因為王軍豹下跪求饒還搬來眾多救兵,馮麗考慮到年幼的女兒才去法院撤了訴。沒想到,這次風波剛過去三個月,幻想著丈夫能改過的馮麗竟被他打死。
血案發生后,原本“親上加親”的兩家人成了仇人。痛失愛女的馮家老人堅決要求法院嚴懲兇手。他們甚至認為,自己的女兒和王家還有經濟糾紛,王軍豹殺妻是受家人指使,而且早有預謀。他們稱,事發前幾個月,曾有人提醒過女兒不要再回診所,女兒認為丈夫不至于加害于她,又想念孩子,執意回去。馮家人還要求警方立案偵查,但因沒有任何證據,警方并未受理。
女兒命運
姥爺把外孫女送進兒童村
當天,金金因為恰好在姑姑家沒有目睹到悲劇的發生。倍受寵愛的金金頃刻之間失去了所有,她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金金說,爺爺奶奶天天哭,為了不讓他們更難過,自己每天都裝得高高興興地和小朋友們一起上學或玩耍。只有晚上,她才會躲在被窩里偷偷地哭。“姥爺家里的人經常來爺爺奶奶家里鬧,還搬走了爸爸診所里的東西。姥爺不肯給媽媽下葬,說要等到爸爸被槍斃的那天。”金金說。
去年暑假,姥爺把金金從爺爺奶奶那兒接到自己身邊。之后,金金的奶奶幾次上門想見孫女,都被告知金金外出旅游了。金金告訴記者,為了不讓奶奶家里的人找到她,她被轉移了好幾個親戚家,還被改了名字。最后,她被送到了北京太陽村河南新鄉兒童救助中心。“姥爺家的人一心想要報仇,他們沒人真正關心我。” 金金說,她經常聽姥姥、姥爺說要爸爸償命。“我求過姥爺,讓他放爸爸一條生路。”
姑姑在兒童村中找到小侄女
今年1月16日晚,金金的姑姑從電視上見到了半年沒見到的金金。原來,電視臺報道了金金被送到河南新鄉兒童村的事。鏡頭中,金金低著頭,一直不吭氣。
“他們口口聲聲說有能力把孩子供養上大學,不用我們管。沒想到,弟弟二審死刑剛下來,他們就不管孩子了,連春節都不讓她在家過!”金金的姑姑忿忿不平地說。
第二天,姑姑就帶著父母來到離家200多里地的兒童村。“兩位老人抱著孩子哭得很傷心。看到兒童村的工作人員對孩子們很好,他們才放下心來。”姑姑說。
昨天,金金在電話里告訴記者,雖然爺爺奶奶想接她回家,但她不想給他們添麻煩。“丁奶奶幫我救爸爸,她就是我的親奶奶,兒童村就是我的新家。”而新鄉兒童村的丁主任告訴記者,金金的四姥爺多次打電話囑咐不要讓孩子見爺爺奶奶家的人。她不敢想象,假如知道孩子到北京為她爸爸求情,他們會做出怎樣的舉動。
幫村中小弟弟洗腳疊被子
新鄉兒童村的主任丁巧榮告訴記者說,當初是金金的四姥爺打來的電話,說想把孩子送過來。他說,金金的姥姥、姥爺年紀都大了,經濟條件也比較困難。在請示了領導后,兒童村同意接收金金。“因為金金遭遇特殊,電視臺還進行了報道。”
金金留給丁主任的第一印象是非常乖巧懂事,小小年紀挺堅強,內心深處又特別渴望關愛。“她每天主動幫兒童村的小弟弟洗腳、疊被子。看見其他孩子進我辦公室,和我親熱地聊天,她會在門口悄悄地看,眼睛里流露出羨慕的神情。”
快過春節的時候,兒童村的小朋友們給服刑的爸爸媽媽做賀卡,金金在一邊眼巴巴地望著。那天晚上,丁主任看見金金把頭蒙進被子。“她眼圈里都是眼淚,眼淚就是沒掉下來。”丁主任說,她沒有詳細問過金金的家庭情況,怕勾起孩子的傷心。
求助救父
女孩哭求
兒童村主任幫忙
今年1月30日下午,金金的爺爺奶奶和姑姑到兒童村看孩子。姑姑把丁主任拉到一邊,哀傷地說,她弟弟二審判了死刑,金金沒有媽媽,又要失去爸爸了……
當天,丁主任的兒子小丹也在兒童村。聽說金金的遭遇后,他當即給他在檢察院工作的戰友撥了電話。對方說,死刑的案子還要經過最高院進行復核,建議他們在北京找個律師再試試看。正巧,北京兒童村的法律顧問兼理事沈騰過幾天要到新鄉開會。小丹曾在北京兒童村當過志愿者,由此認識了沈律師。他們商量著找沈律師幫忙。
聰明的金金在不遠處聽到了他們的對話。當天晚上,她走進丁主任的辦公室。“丁奶奶,我想跟您說說心里話。”金金說。金金流著眼淚講述了媽媽死后家里發生的一切。“我不想沒有媽媽,又沒有爸爸,您救救我爸爸吧!只要能救我爸,讓我干什么都行。”丁主任無法相信一個10歲的女孩能說出這樣的話,她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震撼。
跪謝北京律師
出手救爸爸
今年2月4日,沈律師來到了新鄉兒童村,丁主任將金金領到了沈律師的面前。“我知道殺人要償命,但我相信爸爸現在已經后悔了。我跪下懇求您,給他一個悔過的機會吧……只要他還活著,我能喊一聲爸爸,遙遠的爸爸也是溫暖的,墳墓里的爸爸是冰冷的,無法答應的。沈叔叔,我不想成為一個孤兒……”滿臉熱淚的金金把事先寫好的信遞給了沈律師。
沈律師也被這個可憐的小女孩打動了。“我會建議法官叔叔不判你爸爸死刑,我會盡力的。”聽到沈律師的承諾,金金真的跪了下去。
丁主任說,自從知道沈律師要幫爸爸后,金金的情緒一直比較高,臉上也有了笑容。“不久前,金金又提出她要到北京去給爸爸辯護,她給法官寫了封信,想親手交給他們。”“我不是替她爸爸開脫罪行,只是為了孩子的成長著想。孩子已經漸漸懂事了,失去父親的再次打擊會讓她的心理受到極大的創傷,甚至會在她心中埋下仇恨的種子。”丁主任對此不無擔憂,“請求孩子的姥爺能高抬貴手,為了孩子放下恩怨。也請求法官能傾聽到孩子的心聲……”
據記者了解,在北京寄送了第一封信后,已回到兒童村的金金又給法官寫好了一封信,準備過兩天再寄過去。
律師指丈夫殺妻
應屬失手
沈律師告訴記者說,目前,他已經會見過羈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的王軍豹,向他進一步了解了案情。對于法院認定自己將妻子打倒在地后又繼續擊打、又無實施救治的事實,王軍豹持有異議。“他一再表示,妻子倒地后,他就把她抱到床上,她的頭擺動了幾下就不動了。他想過救治,但妻子已經沒有脈搏了。”
沈律師也表示,現場的地面上并沒有因第二次擊打而產生的大量血跡,可以推斷王軍豹沒有實施二次擊打的可能性。“王軍豹并非罪大惡極,無論在會見時還是他給女兒的遺書里,都多次提到自己深愛妻子,因為一時沖動才失手打死了她。如果法院能改判他死緩,相信對金金的健康成長也有好處,孩子今后會對這個社會充滿感恩。”
沈律師還透露說,二審法官聽說孩子被送到兒童村的消息后非常驚訝。該法官曾說過,當時合議庭的多次意見是判死緩,由于被害人父親拼死要求判死刑,明確表示會把孩子撫養成人的情況下,合議庭才決定判死刑。這位法官還建議把這個情況反映給最高院。(本版撰文 晨報記者 顏斐)
對話女孩
“我不恨爸爸!”
記者: 你恨爸爸嗎?
金金: 不恨,他特別疼愛我。媽媽脾氣急,老說我,每次都是爸爸護著我。
記者: 可他殺了你媽媽。
金金: 我覺得他不是故意的,他們關系很好。他現在肯定后悔了。
記者:最后一次見到爸爸是什么時候?
金金:爸爸在醫院的時候我去看過他。我一直喊爸爸,后來他的手指頭動了一下。我想爸爸,也想媽媽……(流下眼淚)
記者:如果你還能見到爸爸,你想對他說點什么?
金金:爸爸,你要保重身體,好好改造。我會好好學習,一定會等你回來。
記者:你這次到北京做什么?你有什么具體要求?
金金:叫律師叔叔為我爸爸辯護。我還想見法官叔叔,我不怕他,我要救爸爸,叫法官叔叔給我爸爸活命。
記者:你這么小的年紀,怎么會有這樣的想法?
金金:因為我沒有媽媽了,我不想再沒有爸爸。
新聞鏈接
律師有權介入死刑復核程序
死刑復核程序即判處死刑的案件,在經過一審或二審程序后,尚不能發生法律效力,還必須經過一個特別的復查核準程序,其目的是為了防止錯殺,堅持慎殺。
記者了解到,死刑復核權回歸到最高院也經歷過時代的變遷。雖然1979年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法院核準。但我國經歷了幾次的“嚴打”,最高院又將死刑核準權下放到省高級人民法院。后來,《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改,規定死刑復核權由最高院來審核,但是經最高院授權高級法院復核的除外。2007年1月1日,最高院又收回了死刑復核權。
據了解,目前法律對死刑復核案的審理期限沒有具體的規定,期限可長可短,一般一兩個月,也有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這取決于案件情況。最高院復核后,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
復核案也不再經過開庭,而是書面審核。不過,法官認為案情重大復雜、有疑點,也會在當地提審被告人。按照法律規定,律師有權介入死刑復核程序,但具體的介入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死刑復核權的全部過程處于高度保密的狀態,作為律師,也不清楚案件由哪個承辦法官審理,辯護意見只能以信件的方式郵寄給最高院。”沈律師說。目前,河南省高院對王軍豹的死刑裁定已經依法報送到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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