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業務銷售中心總監宋昊,2年內挪用團體保險退保費530余萬元,這筆錢最終嚴重縮水。昨天,靜安檢察院向晨報透露了該案詳情,宋昊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已被提起公訴。
宋昊是2003年年底進入該人壽保險公司的,他從營業部經理做到法人業務銷售中心總監,還結識了不少客戶。2007年初,某公司決定以購買保險再退保的方式為員工發獎金,并委托宋昊操作。宋昊謊稱只能分批退保,隨后替那家公司辦理了一份200萬元的特殊醫療保險,并約定2個月后為部分投保人辦理退保,半年后全部退保。在之后的一年里,那家公司又通過宋昊辦理了一份投保額為200萬元的特殊醫療保險、兩份投保額分別為300萬元和400萬元的定額養老保險以及3份保額分別為數十萬元的保險。
2007年6月,宋昊持200萬元的保單和退保所需申請材料前往某公司加蓋財務章,并提出由于他們與中信銀行有業務往來,退保金不能直接匯入那家公司下屬員工銀行賬戶,只能先通過中信銀行將退保金劃出,再匯入員工的銀行賬戶內。宋昊憑著一紙代發工資協議和自己公司部分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營造出“代發”假象,在中信銀行輕易開出10多個賬戶。他接著擅自為那家公司辦理了全部退保,192萬余元的退保金中,除去69萬余元按計劃匯入部分提前退保的6名那家公司員工名下外,剩下的則被他交給妻子何菲菲暫時保管,并投入股市進行增值操作。
2008年初,由于財務疏忽大意,在投保和退保單公章不符的情況下,2張總額700余萬元的保單也被宋昊順利退保,他將部分退保費用還款后,剩余部分交給妻子投資股市。
令宋昊沒想到的是,自己非但未從股市里賺得利潤,截至案發,他總共虧了上百萬元。據統計,除部分退保金已償還外,他挪用的資金達534.84萬元。同年9月,在一次例行檢查中,有關部門發現上述退保存在問題,宋昊主動向單位交代了犯罪事實,其家屬退出了全部挪用資金。(記者 姚克勤 通訊員 蔡 盛)(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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