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四月一日電(唐貴江 楊綺薇)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氣象局獲悉,廣東將于五月一日起實施《廣東省珠三角洲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灰霾將首次納入當地政府的空氣監測范疇。
資料顯示,珠三角地區的灰霾天氣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后迅速增加,目前是中國四個嚴重灰霾天氣區之一。據了解,二00八年珠三角地區灰霾日數在一百天以上,明顯多于其他地區。讓人更為憂心的是,原本空氣污染較輕的粵東部分地區,灰霾增加較快,汕頭達到一百五十六天。
該項新政策明確要求廣東省氣象主管部門建立符合珠三角污染特征的監測評價體系,開展對影響大氣污染物輸送、擴散和變化的天氣氣候條件現狀的評估;并積極開展區域灰霾天氣監測、預測、預警工作,當污染水平達到相應預警級別時,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新規對大氣污染物控制范圍將由二氧化硫擴展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對車船排放物、油品消耗場所、燃煤、油煙、粉塵、廢物焚燒等七大類主要污染的防治也作了規定。
有專家表示,該項辦法的出臺,必將對珠三角九個城市的環境治理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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