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城管部門的話題從來不愁“關注度”。近日湖北武漢市一項與城管相關的舉措剛一出爐,就備受社會“關注”。
3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處首次向該市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據悉,武漢市公安局治安處此次向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的主要職責是:更快捷、更直接查處城管人員在依法管理城市建設中遭遇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治安和刑事案件,更為有效地打擊犯罪,保障城管部門正常執法。其目的是將警務前移,更好地為武漢“兩型”社會和“1+8”城市圈的發展,提升武漢城市管理服務水平。
此消息一傳出,迅速被一片質疑之聲所淹沒。
“城管相對于城鎮中的小商小販屬于強勢,強勢反而需要進駐,那更需要保護的那些群體呢?這種進駐終究會保護誰?”
“向城管派警察無異于火上澆油。”
“武漢的城管水平是否會因為警察的幫助執法而‘再上新臺階’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的是,有了警察執法權的輔助,武漢城管的執法底氣倒很有可能再上新臺階。”
盡管抨擊之聲不絕于耳,但武漢市公安局對此事表現得相當低調,不希望進行過多宣傳。武漢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向城管派駐治安民警,幾年前就有這個思路,只是到現在才開始進行。這個做法的效果如何,目前看不出來。要等實行了一段時間,再好好評價這個做法。
武漢市派駐城管部門的治安民警尚未進行執法活動,為何質疑之聲如此“言之鑿鑿”?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其中原因就是執法部門的執法理念存在問題。到目前為止,執法部門仍然過多地強調管理,而不注重服務。其結果是,群眾已經產生了逆反心理。就此事來說,向城管派駐治安民警,給人的感覺是加大了管理力度,這無疑會讓群眾的逆反心理越來越強烈。
在喬新生看來,群眾質疑如此強烈,根源在于城管部門。“城管執法缺乏法律依據。”喬新生說:目前,城管部門進行執法活動,依據的是部門規章,甚至地方條例,而少有依據法律的情況。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取消城管部門。與其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喬新生指出,可以考慮修改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部門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城市管理。(本報記者 胡新橋 本報見習記者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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