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800元成“老板”,再發展倆下線當“領導”。一小伙被騙后急于當“領導”,拘禁老媽搞傳銷。
這只是個案,檢察官調查發現,受金融危機影響,農民工返鄉者增多,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大,不法之徒誘騙學生、農民工、下崗人員參與傳銷活動呈抬頭之勢。
- 案件
小伙被老鄉忽悠到傳銷組織
這起案件要從2008年7月說起。
當月的一天,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人黃志敏接到老鄉嚴福燕的邀請,來鄭州做直銷“賺大錢”。
他來到鄭州市中原區宋莊村北街一居民住宅內,發現一間屋子里擠了10多個人。經過幾天的“培訓”,黃志敏接受了十幾個人住在一起、整天喝菜湯的“家”。
這個“家”按照不同級別,分為“領導”、“老板”、“帥哥”和“美女”。剛來的時候,男的就是帥哥,女的就叫美女,交了2800元現金就當“老板”了,如果能拉兩個人加入連鎖直銷組織就成為“領導”,會得到豐厚的報酬。
隨后,黃志敏交了2800元錢成了 “老板”,但他不滿足于現狀,一心想當“領導”的他把目光盯在了自己的母親身上。
經過深思熟慮,去年10月7日,黃志敏以讓母親劉翠花(化名)照顧其懷孕的女友為名,將她騙至位于鄭州市中原區宋莊村的傳銷窩點內。
看到眼前的情景,劉翠花怒罵傳銷組織的頭頭,并哭勸兒子趕緊離開。
但是,劉翠花所做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在嚴福燕的安排下,劉翠花被關進一間房子內,黃志敏和其他“老板”開始輪流看管她,逼迫她交錢。
2008年10月19日,房東發現這個房間一直沒人出來,還不時傳來吵鬧聲,去敲門時,卻沒人理會。隨后,房東報警,警方將劉翠花解救。嚴福燕、黃志敏也被當場抓獲。
昨日,中原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黃志敏有期徒刑8個月,嚴福燕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
- 調查
急于找工作,許多未就業大學生易“上鉤”
在本案中,檢察官發現,該傳銷窩點九成以上的傳銷者均為80后青年。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宣傳處處長王青介紹,近期,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農民工下崗返鄉者增多,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大,不法之徒誘騙學生、農民工、下崗人員參與傳銷活動呈抬頭之勢。
據傳銷頭目嚴福燕供述,他們的主要目標是80后青年。“因為他們容易接受新事物,沒啥社會經驗。另外,很多80后青年都是未就業的大學生,都急于找工作,很容易“上鉤”。
除了新進會員自己發展朋友、同學成下線外,他們還在校園張貼一些招聘廣告,以招聘、實習、兼職、校園代理、介紹工作為名發展下線。因此,大學生找工作時,應核實用工單位資質、工作性質等情況,不要將學生證、身份證、手機、現金交給他人保管,防止被傳銷組織限制人身自由。
市民如果發現有傳銷活動,請及時撥打當地工商機關12315、公安機關110舉報。(河南商報 商報記者 張毅力 通訊員 張勝利 郭 倩 候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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