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龍海籍楊小妹被同齡的貴州男子萬某搶走102元,人生地不熟的萬某還用菜刀逼迫楊小妹“護(hù)送”他到安全地帶,楊小妹一路上對萬某“噓寒問暖”,直到將萬某騙進(jìn)粥店,然后用閩南話求救。
近日,萬某犯搶劫罪被海滄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凌晨驚魂遇到劫匪
2008年10月17日凌晨1時左右,龍海籍的楊小妹和朋友在新垵2號路口的網(wǎng)吧樓下吃燒烤,吃完燒烤,楊小妹和朋友分開,各自走回暫住處。
楊小妹走到網(wǎng)吧后門時,萬某突然從后面沖上來,用右手一把抓住楊小妹的頭發(fā),左手拿著菜刀架在楊小妹的脖子上,威脅她不準(zhǔn)喊叫,隨后將她拖到離網(wǎng)吧20米遠(yuǎn)的草地上。這時楊小妹的手機(jī)響了,萬某揮了揮菜刀,命令楊小妹關(guān)掉手機(jī),楊小妹照做了。
之后,萬某推倒楊小妹并撲上去強(qiáng)吻,楊小妹雖然很害怕,但是努力鎮(zhèn)定下來哀求說身上有錢,請萬某放過她。萬某聽到后也就同意了并站起身來,等楊小妹也站起來后,他用右手勒住楊小妹的脖子,楊小妹趕緊將身上的102元拿給萬某。
萬某拿到這筆錢后還是沒有放開楊小妹,他說對這一帶不熟悉,讓楊小妹帶他到對面的工業(yè)區(qū)里面,這樣他就安全了。
楊小妹只好跟著往工業(yè)區(qū)走去,到了石室禪院門口,萬某看到禪院的門關(guān)了,就帶楊小妹到旁邊的草地上休息。楊小妹一直跟萬某講好話。萬某告訴楊小妹說要湊夠1000元去云南,現(xiàn)在才搶到100元,還要接著搶才夠路費。說完,萬某押著楊小妹繼續(xù)往前走。
劫匪給她2元當(dāng)路費
到了一處紅綠燈前面,萬某說要放楊小妹走,還給楊小妹2元當(dāng)路費。楊小妹就一個人往回走,沒走幾步,萬某又追了上來。楊小妹問萬某,是不是擔(dān)心她一個人走夜路被壞人搶劫、強(qiáng)奸,萬某回答說不是,說完還是一直跟著楊小妹。
楊小妹問萬某身上有沒有香煙,她想抽煙。萬某說沒有,還問楊小妹抽多少錢一包的香煙。楊小妹說平時就抽7元一包的香煙,還問可不可以用她給萬某的錢到前面買一包煙,萬某同意了。
不久,楊小妹和萬某路過一家粥店,她問萬某肚子餓不餓,萬某說有點餓。楊小妹提議說一人吃一份粥吧,萬某也答應(yīng)了。
粥店遇老鄉(xiāng),閩南話求救
兩人進(jìn)了粥店,楊小妹一眼就看到幾天前有見過一面的老鄉(xiāng)小邱,此時小邱帶著女友小朱和其他兩個朋友正在粥店吃夜宵。楊小妹一面假裝點粥,一面朝小邱使眼色,然后用閩南話告訴小邱說她被旁邊的萬某搶劫了,讓小邱攔住萬某,她要到門外報警。
小邱開始以為楊小妹在開玩笑,當(dāng)楊小妹走出店面掏出手機(jī)用閩南話報警時,小邱這才意識到是真的,他趕緊站起來走到門邊將玻璃門關(guān)上。萬某聽到楊小妹嘰里咕嚕地講了一通聽不懂的閩南話,又看到楊小妹走出店外打電話,他感覺到情況不妙,想奪門而逃。
奮力奪刀,眾人合力擒兇
站在門口的小邱攔住了萬某,萬某拿出100元放在桌上請小邱放了他,小邱不理會。僵持了一會人,萬某越來越不耐煩,他先把桌上的100元收回口袋,突然一把抓過站在附近的小朱,掏出菜刀架在小朱脖子上,然后大聲喊叫:“放我走,我就放了她。”小邱趕緊說:“好好好,我讓你走。”
萬某拖著小朱剛走到門中間,小邱突然發(fā)力將萬某手上的菜刀奪下,萬某丟下小朱撒腿就跑,小邱和幾個朋友連忙追上去。
附近的群眾也圍了上去,終于抓住了萬某。隨后,警察聞訊趕來將萬某帶走。(徐林武 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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