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小河緩緩流過,一座小橋橫跨兩岸,村民們或是熱情地接待來訪游客,或是悠閑地泡茶聊天,4月的福建南靖,一派祥和的田園風光。這里便是位于福建省南靖縣書洋鎮塔下村的土樓群。
土樓“申遺”成功后,因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可以對保護不力的遺產亮黃牌,直至取消。在此背景下,南靖縣人民法院及時介入土樓保護,重點放在營造和諧環境上。
成立“合議庭”保護土樓周邊環境
“土樓與周邊的環境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就是土樓文化的精髓。”南靖縣委政法委副書記莊衍明說。
這個觀點得到南靖縣人民法院院長翁志剛的認同。在他的積極運作下,去年8月,“南靖縣人民法院福建土樓(南靖)環境資源保護合議庭”(簡稱土樓合議庭)宣告成立。合議庭依托在林業審判庭,固定由3名法官組成,辦公地點設在書洋鎮,其職責是受理與土樓周邊的環境資源有關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開展土樓周邊環境資源保護。
“成立土樓合議庭一方面能及時打擊破壞土樓景區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為我們開展巡回審判送法進景區提供了方便。”翁志剛告訴記者,土樓合議庭成立后,先后到土樓周邊各村巡回宣判了6起15名破壞山林的刑事被告人,邀請各鎮林業管理站站長、各村林管員和村治保主任前來旁聽,以案說法,提高村民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
發出“補植令”折射和諧司法理念
2004年5月3日下午,56歲的書洋鎮下版村村民劉金榜在土樓周邊耕作時,在田間燒蘆葦時引發山火,過火林地951畝,造成經濟損失47987元。事后,劉金榜丟下智殘妻子和智障子女獨自外出打工。2007年12月17日,劉金榜投案自首。
土樓合議庭考慮到劉金榜能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認罪,且家庭十分困難,遂采納公訴機關從輕處理的意見,以失火罪判處劉金榜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但是,劉金榜造成的損失怎么辦?土樓合議庭的意見是:讓其將功贖罪。在土樓合議庭的主持下,劉金榜與遭受損失的下版村、上版村和上田村簽訂協議書,約定劉金榜在2009年5月1日前補種樹苗1143畝。隨后,南靖法院依據森林法的規定,向劉金榜發出“補植令”,用司法手段強制要求劉金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植任務,并由下版村村委會主任和一名村委擔保。
劉金榜對法院的做法十分感激:“我一定好好改造自己,多種樹來將功補過。”此后,劉金榜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天天上山植樹。
組建“調解網”延伸觸角化解矛盾
南靖縣人民法院船場法庭的管轄范圍包括書洋鎮。據庭長林金華介紹,去年一年法庭受理的與土樓有關的糾紛只有5起,且全部通過庭前調解案結事了。
調解率為什么這么高?書洋鎮下版村裕昌樓樓長劉克強一語中的:“就拿我們樓來說,一座樓里23戶都是劉姓,平常關系就比較融洽,即便有糾紛也大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我在樓里住了50多年,家家戶戶的情況都清楚,我一出面準能擺平,有的把狀子遞上去了又趕緊撤回來。”
去年10月,步云樓內兩戶樓民因爭搶客源發生糾紛。樓長黃志華聽說后,專門在樓內召開座談會。黃志華說:“大家說說看,土樓為什么能保存到今天?最重要的是鄰里和睦,團結友善正是客家文化的精華,你們說能不能丟掉?”一席話說得鬧意見的兩戶樓民慚愧地低下頭,隨即握手言和。
在與兩位樓長的交談中,林金華感悟到,和為貴,重調解,這正是土樓文化的傳承,既然如此,何不在土樓內延伸司法調解組織呢?今年初,劉克強和黃志華都被船場法庭聘為調解聯絡員。
“這樣的調解聯絡員共有20個,他們的主要職責就是提供糾紛信息,使我們能在第一時間介入進去,爭取在訴前就能把糾紛化解掉。”林金華說。
調解聯絡員隊伍建立后,已協助船場法庭調解民間糾紛3起,在法庭的指導下直接調解非訴訟民間糾紛12起。(郭宏鵬 江俊濤 吳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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