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幕由“泥頭車”制造的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接二連三地在廣東省深圳市發生。
4月4日凌晨1時許,在深圳市坪山街道創業路江嶺路口,一輛“泥頭車”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小轎車司機當場死亡,兩名乘客受傷。
4月1日6時20分左右,在留仙大道,一輛河南牌號的“泥頭車”由東向西行駛時與一個騎自行車的人發生碰撞,騎車人當場死亡。
3月19日下午2時許,在繁華的富強路沙嘴路口,一名9歲女童穿越斑馬線時,被快速駛來的外地牌照“泥頭車”撞死。
所謂“泥頭車”是指那些運輸建材渣土等的大型自卸貨車。據不完全統計,去年至今,深圳市“泥頭車”肇事案多達20余起,造成22人死亡,34人受傷,撞毀各種車輛20余輛(不包括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來自深圳市交警部門的數字統計顯示,“泥頭車”肇事案件正呈上升趨勢。
其實,早在2007年,深圳市便已開始大規模整治“泥頭車”了。有關部門提出,當年年底前要實現市內基本杜絕無牌無證“泥頭車”上路。2008年年底,深圳市還專門建立了“泥頭車”部門聯動執法制度。
然而,在有制度、有措施、有行動的情況下,“泥頭車”肇事卻沒有得到遏制。“泥頭車”交通事故頻發,到底責任出在誰身上呢?
各部門均稱“已盡職”
一位行內人士向記者介紹,深圳市“泥頭車”非法改裝、超載現象十分嚴重。通過加高車廂、在底部加鋼梁、鋼板等方法拼湊起來的“泥頭車”,其車身的自重與行駛證技術參數嚴重不符,在爬坡和轉彎時極易翻倒。
“深圳市對‘泥頭車’的管理,采用的是部門聯合執法并以交警執法為主的多頭管理模式,但治理效果并不明顯。”廣東律師郭安元說。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深圳市管理“泥頭車”的部門有4個: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交警部門和城市管理局,每個部門都認為“自己盡到了管理職責”。
建設局稱,自己只能管到工地,每個市政工地的土石施工隊都有審查登記,其配備的車輛人員都有報備資料,都符合施工的安全要求;
交警部門說,他們只能管“泥頭車”上路后的事情,只能查車輛是否有執照,是否超載和超速行駛,而他們在工地出入口蹲點執法本來已有違規執法嫌疑,但他們仍然冒著風險執法,已經盡力了;
交通運輸局則表示,他們只對“泥頭車”運輸企業進行管理,凡“泥頭車”經法定程序歸屬于一個運輸企業的,必須提供安全培訓和例行的年檢證明,超出這個范圍的事情他們也管不了;
城市管理局稱,他們的主要責任是管理“泥頭車”的裝車上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是否影響城市市容市貌。
然而,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部門能準確統計出深圳“泥頭車”的真實數量,而廣州市和周邊城市卻都有運營“泥頭車”的相關確切數據。
法定職責未履行到位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相當數量的“泥頭車”根本不買保險。一旦造成交通事故,“泥頭車”一般會“走為上”。在沒有買保險的情況下,受害人向車輛駕駛者、車輛所有人、車輛實際控制人追償時,如果他們沒有錢可以賠給受害者,受害者的權益就難以維護。即便有些“泥頭車”買了保險,交通肇事后,受害人拿著保單和相關資料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時,保險公司也會以“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并經檢驗合格,否則保險合同無效”的理由而拒絕理賠,這對受害人來說,追償無疑成了難題。
據了解,我國有關機動車的管理和交通規制方面的法規,對車輛辦理牌證、約束管理、交通責任承擔、事故賠償等作了較詳盡的規定。在交通法制比較健全的情況下,為什么“泥頭車”肇事后,受害人的權益還是難以獲得保障呢?
深圳市律師協會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委員郭璇玲說,問題就在于現今法律缺乏從源頭上進行防范,“泥頭車”在實際監管中管理混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既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也沒有明確的權責劃分。
據了解,去年12月25日,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帶隊檢查“泥頭車”整治情況時曾說,“‘泥頭車’年年整治沒有落實,就是因為扯皮”、“再出事,我們沒辦法向市民交代,一定要高度重視”。
廣東律師蔡華說,張思平所說的“扯皮”指的就是,相關部門對各自法定職責沒有履行到位,“聯動執法”、“多頭管理”實際上淪為“無人管理”,應該說這是一種玩忽職守的行為。
新長效機制正在構建
在近日召開的深圳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上,深圳市交管局、交通局、建設局、城管局等各職能部門紛紛表態,支持《深圳市開展集中整治泥頭車交通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對如何建立“泥頭車”管理長效機制進行了研討。
此次專項行動要求,交通局要在整治期內,對深圳市本地牌及外地牌的所有“泥頭車”進行一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養路費證等“三證”的全面普查,健全“泥頭車”營運登記的管理機制。
同時,建設局負責摸清深圳市有較大取土工程任務的工地和余泥渣土收納場的數量和分布情況,根據城管局、交通局提供的施工、運輸單位的“泥頭車”違法信息和違規行為輕重,采取警告、罰款、停工整頓甚至終止下一次招投標資格的處罰。
市建設局和建筑工務署將要求所有“泥頭車”根據核載量,在車身外部劃定一圈有足夠厚度、標線清晰、顏色鮮明、符合標準的“泥頭車”裝載警戒線,交通民警路面執勤時,可將該警戒線作為檢查指導線。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將持續到6月30日。(本報記者 游春亮 本報實習生 董萬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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