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13)日召開的全。ㄋ拇ㄊ。┌踩a電視電話會議上,一季度發生的4起煤礦較大以上事故被通報。這4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暴露出一些企業管理混亂、安全措施制度不落實,暴露出一些地方監管工作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少數干部作風漂浮等問題。
春節后,達縣新榮煤礦既未向達縣煤管局申請,更未通過驗收和批準,于2月10日擅自組織復工,并停開了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2月12日,5名工人在無瓦檢員檢查瓦斯的情況下入井作業,并自行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在有毒有害氣體尚未完全排除的情況下冒險進入巷道,中毒窒息身亡。
3月8日,宜賓高縣白廟鄉芙蓉村煤礦,在安全煤柱留設厚度不足、探放水措施不力、有明顯的透水預兆情況下,現場作業人員放炮震動煤體,發生水害事故導致5人死亡。
3月18日,自貢榮縣鐵廠鎮煤廠,礦井未形成負壓通風系統,礦井主斜井巷道通風不良,工人在井下吸煙,產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導致4人死亡。
3月5日,達縣金龍集團公司(壽田嘴煤礦)發生較大瓦斯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該礦承包人安排人員入井偽造現場,隨后向上級有關部門謊報為頂板事故,并讓相關人員作偽證,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從調查分析的情況來看,4起事故中有3起發生在資源整合礦井或者獨立擴能礦井,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記者 鄭先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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