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京中北巴士公司已經派人到被公交車撞死的孫國富家中獻花籃,并慰問家屬,公司領導表示將于今天上午9點與遇難者親屬商談賠償事宜。記者還了解到,由于受害人生前投保了中國人壽三份保單,昨天下午他的家屬已經領到了78萬元的巨額保險賠款。
最新進展
大兒子有智障小女兒才5歲
孫國富妻子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南京龍蟠路贊成湖畔居小區孫國富的家。孫家客廳內擺設了靈堂,靈堂前也擺了不少花籃。孫國富的妻子方女士眼睛紅腫,面容憔悴,嗓子已經嘶啞。客廳內還坐著不少前來悼念的親友。“我們在這里要陪陪孫國富的妻子,她太傷心了,有誰能接受這個現實啊!”孫國富的一名朋友說:“孫是個大好人,很能吃苦,年輕時候可憐,在礦上拉板車,后來才到南京打拼的,打拼的10年間一直是租房子住,好不容易才買了房子,沒住兩個月,人就走了,丟下老小。”
在場的親友中,有的和孫國富只打過一次交道,得知孫發生意外,也來悼念。“人是被拖死的,太慘了,這幾天就像做噩夢一樣,想都不敢想,比起正常死亡,我們一家人心理承受的痛苦要多得多,在精神上傷害太大,有的事情至今不敢告訴家中老人。”方女士說,丈夫出事后一直沒有把事情告訴他的老母親,后來老母親察覺到其他兒女都往南京趕,捂是捂不住了,只好告訴老人,他還在搶救中,老人有病,根本承受不起這樣的傷悲。方女士說,有智障的大兒子雖然23歲,但患有癲癇,平時是要有人照顧的,每年看病花費都要兩三萬,正是因為大兒子有智障,孫國富和方女士才生了二胎,是個女兒,才5歲大。“一個無辜的人就這么走了,談到賠償,人是不能還給我了,只能從經濟上要求賠償”,方女士說,目前他們也咨詢了律師,律師列出了賠償范圍主要是孩子撫養、老人贍養及喪葬費,她認為還要加上精神損害賠償,但還沒有算好具體賠償金額。
中北公司到孫國富家中送花籃
答應負責部分賠償
“昨天上午,南京中北公司派人上門送來了悼念花籃,上門安慰,但是沒呆多久就走了,我們要求商談賠償事宜,但來的人沒有明確說法。”孫國富的侄子告訴記者,由于沒有得到明確的賠償答復,他們就去中北公司找領導,但是從上午到下午沒有找到一個能說上話的領導出面。昨天下午4點,記者來到中北公司門口看見,大約20余名孫國富的親屬在這里討要說法,還拉起了橫幅,多名警察和保安在現場維持秩序,親屬們情緒比較激動。“這樣回避我們實在氣人,其實我們并不想鬧事,也知道這樣封門是不對的,但是事情發生幾天了,領導總得給個說法,我們無法冷靜下來。”孫國富的侄子說,對方以刑事案件還沒有結案為由暫不談賠償事宜。“我們作為死者親屬,當然希望事情盡快解決,”死者的一名親屬說:“對方領導不照面,讓我們很擔心。”昨晚6點多鐘,記者從孫國富侄子口中獲悉,當天下午4點鐘以后,中北公司一名副總出面了,答應他們今日上午9點商談賠償事宜,得到領導答復后,他們相繼撤離。
中北公司方面的一名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事情發生還不足兩天,在民事賠償方面,考慮王建強的家境狀況,公司會負擔部分賠償份額,但是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賠償,需等刑事案件結束后,再談賠償問題比較好,至于具體數額,公司會進一步與死者家屬協商。”
孫國富生前買了3份保單
家屬昨已拿到78萬元賠款
記者了解到,由于受害人生前投保了中國人壽三份保單,昨天下午4時,中國人壽南京市分公司已登門為受害家庭送上78萬元巨額賠款。江蘇熙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羅利軍指出:受害人自己投保的壽險賠償,與致害方應當承擔的賠償,兩者之間不沖突。
據了解,受害人孫國富生前曾購買中國人壽保險。4月14日下午,其妻方女士向中國人壽95519報案。經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受害人孫國富系中國人壽客戶。
記者了解到,孫國富生前曾在中國人壽購買三份保單,分別為重大疾病保險、兩全分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其中2006年1月由其妻子方女士作為投保人為孫國富在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國壽康恒重大疾病保險。2007年5月由方女士作為投保人為孫國富在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國壽鴻豐兩全(分紅型)保險。此外該被保險人在鎮江句容還有一份88型終身保險,1997年10月由孫國富本人投保。
由于事件發生后,社會反響巨大,中國人壽江蘇省分公司和南京市分公司對理賠工作給予高度重視。理賠部迅速開通綠色通道,在短短1天時間內完成了投保情況核實、理賠手續報批,于15日下午到受害者家中履行相關簽字手續,送上巨額賠款。記者輾轉多方打聽得知,這一賠償總額高達78萬余元。
在這起事件的賠償問題上,江蘇崔武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認為,肇事者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附帶民事賠償。民事賠償方面可分三方面,肇事者、肇事者單位和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而肇事者是公交司機,且駕駛公交車撞人,公司在管理上有漏洞,如果肇事者沒有經濟賠償能力,那么賠償由公司相應承擔。在索賠方式和程序上,崔律師認為,第一步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及交強險部分,最高可賠11萬。其他賠償包括撫養、贍養、喪葬及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也可納入死亡賠償金,這些賠償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家屬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商談賠償事宜是否要等刑事案件結束以后才能商談賠償?崔律師說,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中北公司方面提出等刑事案件結束后再商談賠償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協商的前提是雙方自愿協商,對賠償問題,死者親屬情緒比較激動可以理解,但仍需冷靜。
中北車場嚴查每輛公交車進出
“簽過單了嗎?”記者在中北巴士公司紅山路場站門口看到,每當看到一個比較陌生的面孔,門衛都會上前詢問。“被問的時候,心里覺得怪怪的。”一位被詢問過的司機告訴記者,猛地被這么一問,便突然感覺自己與單位“生分了”。“其實光是詢問不能解決問題。”另一位司機說,高峰時場站每天有1000多輛車子進進出出,不僅“問不過來”,也“問不出什么”。而且若是問多了,還會延誤車輛出場時間。而車輛出場晚了,線路上的乘客們就得多等。記者從中北巴士公司了解到,目前中北巴士公司的保衛科正在細化場站的安全保衛措施,近期將會拿出具體的方案。
元庭 馬燕 徐媛園 任國勇
新聞延伸
電風扇沒擦干凈要扣50元
中北公司管理“不夠人性”?
“王建強的做法太偏激、太不應該,給我們公交司機‘抹了黑’。”曾經與王建強共事過的同事,在談到昔日的“隊友”時搖頭嘆息。不過,在談到自己的現狀時,司機們同樣無奈。在駕駛員中,流傳著一個順口溜:“拿的是人民幣,扣的是美金”。“電風扇沒擦干凈,負責打掃的駕駛員要被扣50元。”
一位才跑不久的司機告訴記者,公司每個月要對車輛檢查兩次,像少了螺絲釘、地上有小紙片等情況,一般都要被扣錢,一個螺絲釘就要扣25元。而且公司還規定,一個月如果超過規定的用氣數,超一個值,扣3元;省一個值,獎勵2元。如果駕駛員闖了紅燈,除了車管所扣罰的200元外,單位還要再扣150元。雖然公司有具體的扣罰細則,可駕駛員的基本工資只有840元。每個月即便是“滿勤”,每個人每個月能拿到手的也就2000-3000元不等,更不要說駕駛員們起早貪黑的那份辛苦。在采訪中,很多駕駛員都覺得,扣罰是應該的,但頻率能不能“少點”?
“如果讓駕駛員隨心所欲地開車,是不是‘怨言’就會變少呢?”面對駕駛員們的埋怨,中北公司也很無奈。據介紹,在上世紀80年代,公交駕駛員們確實很“牛”。因為無論駕駛員們如何開車,每個月總能拿到800元的固定工資。而隨著公交“市場化”,要求駕駛員們“多勞多得”,“扣罰”也便開始多了起來。“很多駕駛員仍沒有適應公交市場化的運作。”
記者從南京各公交公司了解到,剛開始“闖紅燈罰100元”的時候,很多駕駛員會到單位找領導“要說法”。直到現在,很多駕駛員也認為這樣的做法“很傷員工的感情”。而作為“企業化”了的公交公司,只能通過“漸進式”的方式,讓員工們慢慢適應這種變化。“不過闖紅燈、逆向行駛這些肯定要重罰,這是在拿乘客的生命開玩笑。”公交公司的一位“老員工”告訴記者,因為公交的服務不到位,乘客們就會有怨言。而不加強管理,不在衛生等小的方面提醒司機“注意”,公交的投訴就會更多。記者從南京市客運交通管理處也了解到,在去年的投訴中,排在前兩位的均與公交有關,第一是公交不準點,第二是駕駛員的服務。
市民蔡寶奇先生每天都坐公交車上下班,他覺得,公交司機平時很辛苦,在工作過程中容易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市民們能理解,但心里有不滿的情緒,應該想辦法同管理方協商解決。而像王建強那樣,將積怨發泄到無辜的市民身上,這種做法讓人不齒。同樣的,市民魏先生也覺得,公交確實存在問題。魏先生平時開私家車上下班,他說平時確實會看到公交實線變道、強行“插隊”,進站不靠邊停等現象。“其實駕駛員不應該只是‘技術工’。”魏先生說,很多時候,他和同事們會感覺到,公交駕駛員僅僅覺得只要順利開完一趟班次,就可以了。其實在市場化的今天,公交駕駛員更應該是“復合工”,應該強化服務意識和責任心。
記者 徐媛園 任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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