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吳英,檢察機關指控吳英集資詐騙人民幣達3.89億元,而吳英代理人當庭為其作無罪辯護。這起倍受關注的案件吸引了近30家媒體記者及近200名群眾現場旁聽。圖為在法庭上的吳英。 中新社發 王旻 攝
中新社金華四月十六日電 (袁爽 曾璟蕙)十六日上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首次開庭,審理被羈押了兩年的浙江“億萬富姐”吳英涉嫌集資詐騙逾三點八億元案件。
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二00五年五月至二00七年二月,吳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個人或企業名義,采用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注冊公司、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名義,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十一人處非法集資,所得款項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集資詐騙人民幣達三點八九億元。起訴書認為,吳英案的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
當日九時三十分,吳英在法警拘押下出現在法庭被告席上時,其面色憔悴、身材消瘦的形象讓記者無法將其同兩年前那個富態風光的女富豪劃上等號。
吳英一九八一年出生,浙江省東陽市歌山鎮人,案發時二十六歲。一九九九年吳英從技校中途輟學后在當地一家美容店當學徒,二00五年開始與丈夫一起在東陽市區經營理發休閑屋、美容美體中心等。二00六年下半年,吳英以一億注冊資金先后創辦了“本色集團”的八家公司,行業涉及酒店、商貿、建材、婚慶、廣告、物流、網絡等。外界一度傳聞其資產高達三十八億元,并由此位列二00六年“胡潤百富榜”第六十八位、“女富豪榜”第六位。
吳英在庭審時承認,是利用后賬付前賬利息的方法在借貸市場給自己創造了良好的還息聲譽。為了讓放貸人更加放心,還私自刻了兩枚銀行的假公章,想制造自己在銀行還有存單質押的業務的假象。庭審過程中,吳英的回答一直含糊不清,前后矛盾,用“似乎”、“好像”、“我記不清楚”等詞句敷衍了大半提問。
在當日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吳英的借款是否屬于詐騙、是否屬于非法集資、是否有部分用于個人揮霍等焦點展開了辯論。
法院宣布,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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