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銀行北京分行被告上法庭。趙勝(化名)和妻子林瑩(化名)稱銀行以乙肝攜帶者為由強迫他們離職。
昨天,該銀行人力資源主管李先生希望與趙勝夫婦庭下和解,他稱該事件涉及員工隱私,拒絕接受采訪。
前員工
銀行拒絕出具書面原因
趙勝和林瑩原是一家銀行北京分行員工。2008年10月23日,夫妻倆參加單位組織的體檢,檢查結果均為乙肝攜帶者。很快多位同事都知道了此事。
趙勝回憶,那段日子,幾乎沒有同事愿意和他一起吃飯。
2008年11月起,銀行一再要求兩人辦理離職手續,并拒絕按照法律規定出具相關書面原因。趙勝說,公司甚至讓他和妻子在空白的自動離職聲明上簽字,被他們拒絕。很快,銀行又給他們發去了曠工通知書。公司明確告訴說,“因為你是乙肝攜帶者,所以你就別工作了!
夫妻倆目前仍未找到新工作。在經濟和精神的雙重巨大壓力下,加上營養不良,林瑩離職后懷孕幾個月的孩子流產。
公司
涉及員工隱私拒絕采訪
趙勝和林瑩向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日前本案已獲受理。
趙勝夫婦認為,銀行違法強行檢查了原告的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還在單位傳播,侵犯隱私權和名譽權,侵犯了勞動權和平等就業權。他們要求銀行分別賠償夫妻經濟與精神損失12162.77元和99327.75元,并要求被告公開書面道歉。
昨天,該銀行人力資源主管李先生希望與趙勝夫婦協商庭下和解,但他稱該事件涉及員工隱私,拒絕采訪。(魏銘言)
新聞鏈接
法律保護乙肝攜帶者
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法律工作人員劉瀟虎為趙勝夫婦作了義務的法律代理。
劉瀟虎稱,衛生部2006年發布的相關文件早就確認了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會傳染乙肝;同時,《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已經明確,禁止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進行乙肝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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