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22日,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審計廳聯合召開省屬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會,宣布從現在起到11月,將對全省19所省屬高校26位原“一把手”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如此大規模地對省屬高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在我省尚屬首次,在全國也不多見。
記者了解到,以前我省只是零星地對數個省屬高校領導進行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而隨著高等教育逐漸普及,省屬高校的體量與規模日益龐大,高校“一把手”的人權、財權、事權不斷集中、擴大。同時,社會對高校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為促進省屬高校不斷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進我省高校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審計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決定從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出發,大力加強省屬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此次審計由省審計廳統一組織,8個省轄市審計局參與。接受審計的高校原“一把手”分別來自南京藝術學院、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工學院、江蘇大學、南通大學、省教科院等單位。
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審計重點是26位省管高校領導干部自任職至離任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以及所在高校的財務及管理情況,主要以近3年為主,重大問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通過這次審計,我省將摸清省屬高校領導干部任期內所在高校事業發展的情況、校(院)本級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高校領導干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決策情況及高校領導干部個人遵守相關廉政規定情況。審計部門將重點調查省屬高校是否有亂收費現象、高校預算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是否合規,政府采購行為中是否有“貓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否及時按政策獲得資助。根據需要,審計部門還將把調查觸角延伸到與高校直接相關的獨立(民辦)學院、高校教育發展基金會、校友會,以及部分所屬企事業單位等。(吳昌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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