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本報報道了老教師葛翠琴辦動物救助站一文后,昨日,市民魏志軍致電本報稱,葛翠琴其實是個“詐騙犯”,利用重修某建筑之名先后騙了他不少錢財。根據(jù)本報文中的線索,21日,他已經(jīng)找到了葛翠琴。
現(xiàn)場
養(yǎng)狗老教師“呆”派出所
魏志軍說,多年前,他與葛翠琴發(fā)生了經(jīng)濟糾紛,之后一直沒有找到葛翠琴。見到本報報道后,得知葛翠琴在二七北路有個收留流浪狗的場所。21日,魏志軍在葛翠琴養(yǎng)狗點附近守候近十個小時后,見到了葛翠琴。見面后,兩人發(fā)生了沖突,最后驚動了警方。110民警了解情況后,將葛翠琴帶至紅谷灘派出所。
對此,葛翠琴告訴記者,前晚,她被魏志軍等人綁架至二七北路貨場一帶,情急之中,她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受害者
葛翠琴是“詐騙犯”
昨日,記者來到紅谷灘公安分局經(jīng)保大隊了解情況。魏志軍告訴記者,2003年,葛翠琴欲將造價4000萬元的該建筑重建的總承包工程讓他承包。為此,他付給對方50萬元的保證金。在現(xiàn)場,魏志軍出示了有葛翠琴簽字的欠條。
自稱是鄧仁保的包工頭稱,2003年,葛翠琴以承包土方的名義,騙去他11萬元。據(jù)魏志軍介紹,葛翠琴當年以該建筑重建為名騙了不少人,總金額達600多萬元。
另外,記者采訪中得知,在葛翠琴養(yǎng)流浪狗的過程中,還涉及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受害人胡小姐拿著東湖區(qū)法院的判決書告訴記者,2008年7月以來,葛翠琴先后從她那里借去13.38萬元。據(jù)了解,昨日,東湖區(qū)法院的法官已經(jīng)向葛翠琴送達了判決書。
旁人
錢是自愿捐或借給葛教師
昨日,在紅谷灘派出所,前來看望葛翠琴的居士陶火香表示,2003年,好多老板因“該建筑重建一事”來找葛翠琴。陶火香說,(被騙的錢)這些錢都是對方自愿捐助或借給葛翠琴的。
葛翠琴
“沒有欠任何人的錢”
對于魏志軍所說一事,葛翠琴稱,她從魏志軍那拿來的50萬元保證金是為了給方丈治病。
在派出所,葛翠琴告訴記者,當時工程的總造價預(yù)算為6000多萬元,分兩個隊伍做。這些人沒有達到目地,就想要她的好看,是要把她從天堂推下地獄。
葛翠琴說,當時,由于自己不懂法,有些該簽的字據(jù)和不該簽的字據(jù)她都簽了。她告訴記者,她沒有欠任何人的錢。
警方
建議向經(jīng)偵支隊報案
記者獲悉,昨日下午,葛翠琴已離開了紅谷灘派出所。同時,魏志軍表示,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此事。
就此事,紅谷灘派出所建議魏志軍等人向南昌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報案。(記者 鄒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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