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環保廳召開執法會議,卻拒絕曝光違法企業名單,究竟是環境保護還是污染保護,人們質疑不斷。
納稅大戶政府保護,污染企業身份特殊,投鼠忌器,執法難行,環保部門角色尷尬。從鹽城水污染到陽宗海砷污染,環保問題為什么不能防患于未然?錯綜復雜的環境生態下,怎樣尋求環境保護的良方?環境保護怎樣從口號變成實際行動?《新聞1+1》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就在前兩天,黑龍江省環保廳召開了一次會議,這個會邀請了十多名記者參加,但是會議的一些核心內容,比如說有多少家污染企業,這些污染企業都是誰,卻不告訴記者,說這是保密的信息。這件事情經過新華社的記者披露出來以后,很多人就問了這樣的一個問題,這是環保廳還是保密局?你保密的這些東西到底是什么?跟你有什么關系呢?王教授,不知道看完這個新聞你有什么感想?
王錫鋅(特邀觀察員):
我首先想到,環保局顧名思義就是保護環境的,但是我們現在有些地方環保部門的官員居然將一些排污企業的名單當作秘密,藏著捂著,這實際上就是在保護這些污染企業,這首先是違法的,其次也嚴重違背了環保部門的職責,那我們自然要問,環保局到底要保護誰。
主持人:
那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一下黑龍江省環保廳的這次保密信息的會議。
(播放短片)
解說:
就在4月21日,當黑龍江環保廳替排污企業遮丑的新聞曝出后,幾天以來,關于這一事件的報道和評論可以說是鋪天蓋地,疑問、憤怒、同情、體諒、反思,當各種聲音和情緒交織在一起,無疑也把黑龍江環保廳這個平日里不太引人注意的部門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事情的起因源自于黑龍江省近日召開的2009年全省環境執法暨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據新華社的報道,這次會議共邀請了10余家媒體參會,而會上對有些企業仍在違法排污的情況一概保密。那么,保密的到底都是一些怎樣的內容呢?新華社記者在現場用相機拍到了一部分內容和標題,其中包括《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業督查情況的通報》、《超標企業家數》、《后督察抽測污染物超標企業統計表》等等,更多的內容記者最終也沒有拿到。
黑龍江省環保廳一位負責接待媒體的工作人員說,這些材料是內部保密資料,不能讓記者知道,能給的材料記者就夠用了。正是基于這樣的一種態度,現場部分記者對此難以理解,于是,憤然退場。而如此態度也被很多媒體解讀為變相保護違法排污企業和隱患企業,為排污企業遮丑。
事件發生后,針對記者的報道文章,黑龍江有關部門也召開了會議,而對于事件中關鍵的輔助材料能否公開的問題,黑龍江省環保廳環境監察總隊隊長遲曉德向《東方早報》的記者表示,也不是不宜公開,如果記者真要的話,沒什么可以保密的,而黑龍江省環保廳昨日發給早報記者的材料中就包括,《關于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業督查情況的通報》內容,其中,涉嫌違規排污企業眾多,約有30余家。
今天傍晚,我們的記者試圖登錄黑龍江環保廳的網站,了解對于這一事件的相關消息,但是不知什么原因,網站始終無法打開。而在黑龍江省政府的官方網站上,我們留意到,21號,環保廳曾經召開過一次《關于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新聞發布會,會議的主要內容就是要向大家公布2008年全省環境狀況,同時,發布會也是基于近來社會各界,特別是新聞媒體對黑龍江省的總體環境狀況十分關注和關心。
但如今,誰也沒有料到的是,這種對環境狀況的關注和關心,因為黑龍江環保廳替排污企業遮丑的新聞曝出,而轉變了方向,當環保廳被媒體比喻為“排污企業的保密廳”時,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一事件和事件中記者、環保部門的角色,同時在事件的背后,我們又該如何理解環保部門和排污企業的關系,需要解答的問題還有很多。
主持人:
王教授,我覺得黑龍江省環保廳,它這個心態我們有必要分析一下,因為你既然有這么多不可以被媒體知道的事情,為什么還要請媒體來參加你這個會呢?
王錫鋅:
可能通常情況下,我們已經習慣了政府有關部門召開所謂的媒體會,有時候可能存在一種潛規則,那就是媒體的記者可能具有一些合作的精神。但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隨著公眾知情權意識越來越強勁,而且隨著媒體的監督意識越來越強勁,我覺得這樣的情況其實也在提示我們的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一些官員,要轉變這種心態。
主持人:
但是他們沒有想到,記者來了,你請的十多家記者又不是你的宣傳處,讓說什么就說什么,你既然不想讓記者看,為什么還在會上出示這些資料,難道不怕讓記者所謂的泄露出去嗎?
王錫鋅:
事實上記者已經泄露出來了,而這些記者試圖傳遞給我們的信息正是我們最有理由也最值得去關注的信息。
主持人:
就是最核心的信息。
王錫鋅:
最核心的信息,因為作為一個環保部門,它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去保護環境,它要直接針對的就是那些嚴重違法排污的企業,如果將這些名單讓公眾知道,那么不論是對于環境執法來說,還是對于我們公眾的環境權來說,這些都是最核心的。
主持人:
知道以后會產生什么樣的效果,從而他們就不希望讓人知道呢?
王錫鋅:
我覺得這種效果其實可以從正面和反面來講,正面的,本來環境部門是應當讓記者去披露信息的,比如說環境部門通常被認為是比較弱勢的部門,這種弱勢的部門面對著非常嚴峻的執法任務,其實需要通過媒體、通過記者來讓公眾知道,因而獲得一個支持。但是我們現在環境部門整個執法的體制環境、生態環境相對來說都是比較差的。因此可能有很多原因,讓它很害怕這些違法排污企業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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