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間’里住著人,還養著動物!”
“冷凍柜里仍然存放著5具尸體!”
“你應該知道湖西飯店縱火案!”
“9年零6個月了,近100萬元啊!”
“萬一他們成功,我既能得到錢,也信守了‘承諾’!”
“大東區老瓜堡西路的胸科醫院太平間,有一戶人家養大犬、公雞,擾得百姓不得安寧。”接到讀者報料后,記者將信將疑:沈陽市各醫院已取消太平間數年,咋會冒出一個太平間?聽說太平間里至今尚保存著5具尸體?4月23日,本報記者趕到現場一探究竟,沒料到卻采訪到一個“塵封”10年的傳奇故事。
誰家狗大早上叫喚?
投訴:噪聲擾民
市民馬先生致電本報,稱他家住在大東區和鄰園小區,最近一段時間,每天清晨窗外都會傳來雞鳴狗吠,吵鬧得人們無法安睡。循聲查找,這些聲音竟來自一墻之隔的沈陽市胸科醫院。最令人震驚的是,醫院北側有個“太平間”,里面不僅住著人,而且還養著狗、雞等動物,嚴重擾民。
23日14時,記者趕到沈陽市胸科醫院,找到了一排低矮的平房,緊挨著平房的是一個上了鎖的小院,偶爾傳出幾聲狗叫。透過院門可以隱約看見里面一扇緊閉的鐵門,那就是曾經的“太平間”,小院中還有兩個籠子分別關著兩只兔子、兩只雞。
究竟這里住著啥樣人?
初探:5具尸體
“這里太靜了,一點聲音都沒有,我就想著養點動物做個伴。”48歲的葛強,看上去很是蒼老。他說,自己曾是“太平間”的承包人。10年來,“太平間”內的冷凍柜里仍然存放著5具尸體。
記者了解到:2003年沈陽市取消了所有醫院太平間,所有遺體轉送殯儀館保存。那么,市胸科醫院為何還保留著這處太平間?“你是沈陽人吧?你應該知道湖西飯店縱火案!”葛強以強令性的口氣對記者說。1999年7月1日,他承包了這處太平間。同年8月29日,湖西飯店失火,火災中有7具遇難者尸體被送到這里。
尸體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內情?
回放:湖西飯店縱火案
記者幾經周折查詢到10年前的新聞報道:《老板燒了自己的飯店——湖西飯店縱火案始末》。1999年8月29日凌晨,沈陽市和平區南湖公園西側的“湖西飯店”發生火災。而這場火災,是一次為騙取巨額保險賠償金而實施的陰謀罪行。當場造成9人死亡、17人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多萬元。兩個月后,沈陽警方宣布此案告破,法人代表楊青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隨即被以放火罪提起公訴。2001年6月12日,以楊青為首的5人被執行槍決。9名遇難者,全是湖西飯店的員工。其中張鐵軍等人的遺體被送到了葛強承包的胸科醫院太平間。
事隔10年,5具尸體為何被“塵封”在太平間?
對話:百萬存尸費
“案子破了,兇手伏法,但賠償一事遲遲沒有結果!”葛強說,7具尸體中的兩具,事發數月后已由其家屬各花數千元存尸費認領并火化。剩下的5具,由于其家屬拿不到賠償款,掏不起存尸費,不同意處理尸體,所以尸體一直存放在這里……
2003年全市太平間取消后,這里的陳尸由于存在爭議無法正常處理。為解決陳尸難題,葛強也曾四處奔走求助,可難題始終沒得到有效解決。面對這些受害人家屬,他無法催要尸體存放費用,生活也漸入困境,“他們都是農村的,家庭困難根本拿不出錢來!按尸體存放標準一天50元/具算,9年零6個月了,近100萬元啊!”可是,他迄今為止分文沒有拿到!
10年了,“守尸人”葛強是咋熬過來的呢?
講述:十年“守尸”
“談何容易?”在葛強的指引下,記者跟隨他走入那間“太平間”。只見一臺破舊的冷凍柜銹跡斑斑,遍布維修的痕跡。“壞了修,修了壞!”他說,尸體存放要求在零下5攝氏度以下,冬天還好說,春夏秋三季就要啟動制冷裝置,這些年下來,光電費就欠老了錢!而且,由于制冷機總出毛病,葛強生怕尸體出意外,他幾乎沒邁出過醫院大門。
前些年,妻子還陪著他,后來妻子帶著女兒走了,只留下葛強孤零零地繼續守候。“‘太平間’距我的住所不到10米,深更半夜時我也怕呀!怕的不是尸體,而是無邊的孤寂。”如今,醫院免費為他供電、供水,他的生活來源則靠親朋接濟。為排解孤獨寂寞,他又養了幾只兔子、雞和狗。
可春夏秋冬,這樣的維持還能挺到何時?
“陳尸”為何守了10年
那么,這5具尸體拖延了10年未能火化,背后又經歷了怎樣一波三折呢?記者相繼采訪了沈陽市衛生局、市胸科醫院、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及律師探查真相。
家屬:原以為能得到經濟賠償
1999年“湖西飯店”火災發生后,家屬們悲痛之余,一心以為親人是死于意外火災,打工所在的單位理應對死于非命的生命予以經濟賠償。因此,他們當時遲遲不肯去太平間認領尸體火化,因為他們覺得孩子的尸體是最好的“證據”。但這起火災是一起人為的縱火案。從最初的期待到法庭宣判再到兇手伏法,一年多過去了,市胸科醫院太平間內的5具尸體,按照當時的“存尸費”計算,每具費用高達數千元!面對高額費用,遇難者家屬們只有嘆息與無奈。
律師:刑事案件賠償難
沈陽申揚律師事務所陳浩律師分析,這場火災是一場人為的縱火案,屬刑事案件。參照《刑法》,產權單位的責任不是很大。而提到我國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據我所知,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得到國家給予的經濟救助,眼下這尚處于理論探討階段。”
醫院:屬于歷史遺留問題
“這件事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市胸科醫院相關人士解釋。記者大致了解到:按照葛強與醫院曾經的承包合同,院內轉來的尸體存放費,都要上交醫院;而這5具尸體情況不同,存尸費全歸葛強個人所有。沈陽市衛生局相關人員表示,對有爭議的存尸以前費用由醫院墊付,送到殯儀館后由民政部門墊付。但案件結案后,該誰承擔就誰承擔——可是,“湖西飯店”案雖然早已結案,但兇手已經伏法,又沒有賠償能力,4年來“存尸費”每具已累計達數萬元,受害者家屬們自然拿不出這筆錢,市胸科醫院當時也沒出錢,葛強只好繼續“守尸”。
民政:想幫助但遭到拒絕
沈陽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取消太平間時,對無名尸體和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遺體,規定是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支付存尸費,然后到案件發生地所在的區民政局報銷。但醫院與太平間的承包者之間存在協議、合同,需要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這位負責人還稱,民政部門早已同意免費運尸殯儀館、免費火化,甚至還派車親赴市胸科醫院“太平間”門前,但被葛強暴力拒絕了。
葛強:和尸體家屬有協議
葛強對記者說,自己曾和尸體的家屬簽過協議,替他們保管“證據”,“一旦未經他們同意擅自處理了尸體,進監獄的并非院方人士而是我呀!”10年來,每到臘月三十大年夜,死者家屬老張都會趕來,為死去多年的兒子上香、祭拜,與葛強嘮嘮家常。葛強得知,死者家屬們仍然在努力向法律部門申請經濟賠償,“萬一他們申請成功,我既能得到錢,也信守了‘承諾’!”
公安:規定給家屬意見讓路
記者從市公安部門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對于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遺體,處理方法是送到尸檢中心以查明死因,隨后火化。對于路邊發現的無名尸體,也由公安機關存檔、拍照后火化。當然,如果家屬有不同意見,這一規定就要讓路。。
采訪收尾時,沈陽申揚律師事務所陳浩律師告訴記者一則好消息:“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目前已進入最后論證階段,相信政府很快將會付諸實踐。(本報高級記者 唐葵陽 見習記者 左微 攝影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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