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過去的4月,對38歲的安徽亳州人祝經海來說可真不走運:4月2日他因無證占道經營被杭州下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潮鳴中隊罰款3000元;15日因同樣原因被拱墅城管罰款3000元。昨天中午11點左右,當他又打算賣胡柚時,再次碰到了城管。
在與城管爭執的過程中,他跳入了貼沙河。
“他們的工作我理解,但是不是也允許我們在不妨礙市容和交通的地方賺點小錢?”祝經海說這輛1.5噸的小貨車大概裝了3200斤左右的常山胡柚,賣得好能賺400元左右。“0.28~0.3元/斤的價格批發來的,到杭州來賣5元/袋(每袋8~10斤不等)。”他并不認為自己無證經營是對的,但他對城管的執法方式反感。
跳河之后,他很快就被人撈了起來,所幸并無大礙。
記者在紅會醫院見到了渾身濕漉漉的祝經海。他說,他是上午10點左右開著一輛貨車從余杭出發的,到杭州紅會醫院附近時已經近11點,正打算拐到鳳起路時被聯合執法人員攔下。
“不到半分鐘城管就來了,我知道又要罰款了,所以就緊鎖了車門。城管見我不下車就開始扒我的左后側車窗試圖打開車門。在爭執中他們有人用手臂圈住我的脖子。”
“被強行拖下車后,我解釋說并沒有開始賣胡柚。他們不聽,說要按規定處理。他們說要扣車的時候,我老婆跪了下去。一看到老婆的樣子,我覺得很委屈,控制不了情緒,但知道不能和城管打架,看到街道對面就是貼沙河,就跳了下去。”
阮先生今年40歲,目擊了爭執的整個過程。“城管剛到的時候態度還好的,后來有點‘蠻’。”他說他見到城管扒壞了商販的車窗,并把對方雙手反扭。
今年61歲的劉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很認真地保證他說的都是實話。“這個賣胡柚的人說了好幾遍‘我不會跑’‘求求你們’之類的話,但城管還要把他幾次摁到執法車上去。”
對此,杭州市下城區行政執法局看法如何?昨天下午,他們給記者傳來了一份“情況說明”,大意如下:昨天10:50左右,下城區行政執法局“百日治百難”專項整治行動小組,在環城東路鳳起路交叉口紅會醫院旁,發現一輛車號浙A97R93的水果車正在該處無照販賣水果。專項整治人員依法對其處理,但車主祝經海和妻子拒不配合執法隊員和現場交警、公安民警的工作,并咬傷和抓傷執法局三名執法隊員。在當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形下,現場整治人員采取了將當事人帶離水果車的措施,由于車主妻子哭鬧并煽動圍觀群眾,車主祝經海在現場十分混亂的情況下,跑向馬路對面的貼沙河并跳入河中。為慎重起見,執法人員隨即將祝經海送往就近的紅會醫院進行檢查,并墊付了醫藥費。
下城區行政執法局李曉聰主任說,他們能確定祝經海是在非法叫賣胡柚,調查結束后會根據情節對他進行處罰。
跳河事件
聽聽百姓說法
采訪完這事回來,記者在街頭和網上聽到了不同的聲音。
網友“和諧之心”:這事說不清,城管說自己被對方咬傷,小商販卻跳了河。我覺得無論賣胡柚的小販前面做錯了什么,在跳河的這一刻,他還是弱勢的。城管有時候的態度是有問題,他們的執法太粗魯了。
市民林先生:城管的工作也需要大家的理解。先不去計較誰對誰錯,如果城管可以對被管理者懷有更多的人文關懷,或者小販主動配合執法,可能就不會發生跳河的事了。
市民翁女士:我們身邊還真是不能缺少城管,沒有了他們,城市會變得無序。但是我覺得有時候他們的管理手段要更人性化一些。有句老話叫“霸者擄地,治者攻心”,如果執法人員在發現胡柚商販叫賣的時候能夠先勸,耐心解釋,并善意疏導,我想不會有人連命也不要的吧?
網友“溝通很重要”:城管和小販之間的是是非非聽到的多了。我想說的是,雙方有時候都值得同情。這里給城管提個建議:在諸如此類的糾紛面前,人性化往往比強力、霸氣更加有力。 (本報記者 鮑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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