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5歲的李女士在公交車上因乘客間的無意識碰撞,被一乘客毆打造成鼻骨骨折等多處受傷,但是司機既不勸阻也不報警,依然繼續行駛,造成侵權人逃走。記者今天獲悉,李女士已就醫療費事宜將公交公司訴至法院,索賠近萬元。
李女士介紹說,2008年3月8日中午,她乘公交車行至龍泉務時,有一乘客說被她撞了,遂對她進行毆打,司機不但不予以勸告和阻攔,也不報警,致使侵權人得以逃走。李女士因為這次受傷被醫院診斷為鼻骨骨折、頭外傷神經反應、軟組織損傷。李女士認為,公交公司作為經營公交運輸的單位,負有保證乘客安全到達目的地的義務,但是在侵權人對其毆打時,司機未以積極態度平息糾紛,已經構成違約。目前,門頭溝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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