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接到了近3000萬元的“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男子周某騙來12萬余元。昨悉,漢陽法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2005年12月初,周某向新結識的王某稱,他是武漢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丹江口分公司的負責人,已經談妥了部分南水北調庫區移民配套的工程項目,合同造價是2880萬元。如今,受公司的委托,他全權負責該項目的施工。周某表示,愿意和王某一起合作,條件是他須先付出30萬元前期費用,相當于定金,然后由他全面負責管理該工程施工。
當年12月下旬,周某“辦齊”了相關手續。2006年1月6日,在漢陽區鐘家村一快餐店內,王某與周某簽訂了合作協議,并分三次支付了12.2萬元。在此期間,王某多次進場準備開工,但均遭周某推托。直到2007年9月,王某到丹江口市了解情況,才知道根本沒有周某所說的工程!
2008年7月底,周某被抓獲歸案。他交代說,所謂的工程合同、各個公章和私章等都是假的。(記者 劉豐 通訊員 張漢舟 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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