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平今年53歲了,但作為海口一名交通協(xié)管員,挨打受罵已不是第一次。今天早晨,張祖平再次在交通管理中被打,而且被打得頭破血流。
中午時分,記者在龍昆南派出所見到正在做筆錄的張祖平。他頭部血腫,身上的衣服還血跡斑斑。他向記者回憶起剛發(fā)生的恐怖一幕:早晨7時30分,他準時到龍昆南十字路口值勤,碰見一報販在馬路上兜售報紙,在滾滾車流中險象環(huán)生,他便上去提醒。對方有些不高興,嘀咕了幾句走開了。張祖平忙于自己工作,疏導人群,指揮車輛。8時30分,張祖平發(fā)現(xiàn)對方仍在車流中推銷,便再次上前勸阻。誰知對方竟從報紙中翻出一巴掌大的磚塊,徑直朝他腦袋上拍了過來。張祖平立刻覺得頭皮一陣發(fā)麻,一股熱乎乎的東西流了出來。他一邊躲一邊報警,對方竟將石頭扔過來砸他。巡警趕來處理時,該報販仍在路上賣報。
報販余園昌則對自己的行為振振有詞。他說,“我家人都是賣報紙的,哪里生意好做我們就到哪里。馬路邊市場大,一天下來能賣200多份報紙。”問及為什么打人,余稱:“他妨礙我做生意,我當然要收拾他。”
據(jù)介紹,海口市交通協(xié)管大隊組建于2004年,當時公開向社會招聘了200名協(xié)管員。但不到一年時間,由于工作環(huán)境差待遇差,竟然有一半的人辭職。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有關部門保證了他們待遇,并進行了認真培訓,協(xié)管員的積極性大為提高,目前有500余協(xié)管員工作在海口各大路口。
海口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個協(xié)管員每天工作8個小時以上,夏頂烈日,冬被風吹,工作十分辛苦。但一些人自己違法不說,還對交通協(xié)管員動輒辱罵,甚至動手打人,僅去年一年就有37名協(xié)管員受傷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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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對違反者,第89條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文剛 陳世清 李盛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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