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教材研究機構編撰的英語系列教材,被廣東省東莞市步步高教育電子產品有限公司(下稱步步高公司)制作成專用文件格式供用戶下載,并將這些文件提供給代理商進行復制、傳播。近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步步高公司構成侵權并賠款8萬元。
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下稱仁愛研究所)是仁愛版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英語》系列教材(以下稱仁愛版《英語》教材)的著作權人。2007年1月31日,仁愛研究所的委托代理人與公證員一起來到合肥百勝電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合肥百勝公司)設置專柜銷售“步步高”電子產品的安徽百大電器連鎖有限公司花園街店(下稱百大花園街店),用1398元購買了一臺“步步高”外語通9288T型電子詞典。當天下午,合肥百勝公司工作人員將電腦內存儲的有關仁愛版《英語》教材的文件下載到涉案電子詞典中。后仁愛研究所將步步高公司、合肥百勝公司、百大花園街店告至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步步高公司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復制、傳播等侵犯仁愛版《英語》教材、教科書錄音帶著作權的行為,合肥百勝公司、百大花園街店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同時要求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經步步高公司委托,合肥百勝公司向“步步高”電子詞典的購買者、使用者提供涉案電子教輔讀物。這些教輔大量再現了仁愛研究所教材內容,應為侵權作品。步步高公司上述侵權行為,促進了其電子詞典的銷售,增強了營利能力,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由于仁愛研究所并未舉證證明其遭受的實際損失及步步高公司違法所得情況,故無法以權利人受損或者侵權人獲利的方法確定侵權賠償額。法院一審判令步步高公司向仁愛研究所賠償經濟損失4萬元,合肥百勝公司停止實施侵權下載行為。法院一審認定,百大花園街店銷售的“步步高”9288T外語通電子詞典并未涉及侵權內容,故仁愛研究所針對百大花園街店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仁愛研究所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作者: 周瑞平 張紅生
判詞精要
原審判決賠償額過低
安徽高院審理后認為,仁愛研究所的涉案教材經過立項審批、編寫、審定、實驗、試用等諸多環節,既凝聚著創作者的大量心血,也支出了高額成本。而鑒于步步高公司侵權范圍之大、侵權內容之多,其低廉的違法成本必然使得著作權人得不償失。對經營者而言,電子教輔僅為載體,銷售電子詞典以賺取利潤才是目的;對消費者而言,學習英語是目的,電子詞典僅為載體。而消費者在購買電子詞典后才能獲得相應教輔材料。因此,步步高公司提供教輔下載服務,名為免費,實為促銷電子詞典的手段。由此,教輔實際增加了電子詞典的商業價值,促進了銷售。可見,涉案每臺電子詞典的1398元的售價實質包含著他人教材的價值。仁愛研究所在維權活動中已支出較高的合理費用。原審法院酌定的4萬元賠償額顯然過低。據此,根據著作權的作品性質,侵權人侵權的性質、期間、后果,以及相關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等因素,終審判決步步高公司賠償仁愛研究所經濟損失8萬元。(安 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