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三代人不顧交通管制禁令,硬是要開車上朝天門長江大橋“踩橋”。交警李文武依法勸導,卻被司機朱強(化名)咬掉頭皮。昨日,記者從大坪醫院了解到,被咬掉的頭皮雖已重新縫合,但存活可能性不大,可能要從其大腿上截皮重新植入。而朱強因涉嫌妨礙公務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大橋交通管制
司機強行上橋
昨天,李文武躺在大坪醫院神經外科病床上滿臉疲憊,“他咬我時像瘋了一樣,我當了24年警察,還是頭一次遇到。”
5月2日下午,江北交警支隊民警李文武接支隊通知,因為到朝天門大橋“踩橋”的市民和車輛太多,橋面交通混亂,要求他趕緊回到支隊,加入到大橋交通管制的行動中去。
3日下午3點,李文武和同事楊勇奉命來到五里店立交橋處,對上橋的主要匝道實行交通管制,只準行人上橋,禁止任何車輛從此上橋。3點40分左右,一輛紅色的福克斯轎車駛來,李文武照例上前提醒駕駛員朱強(化名),橋面現有交通管制,希望他將車掉頭下匝道。
“他說車上還有其父親和爺爺,是來看新橋的。”李文武說,看橋可以,但車輛不能上橋,希望他掉頭駛離。“他拉開車門下車后,就往前走。”李文武趕緊上前,讓他將車駛離。不料,朱強卻沖他吼道,“就是要上橋,要罰款就罰,要拖車就拖。”
李文武再次提醒:立即將車開走,可以不進行處罰。此時,朱強的父親和爺爺也下車來,三人上前圍住李文武,要求開車“踩橋”。李文武正欲解釋。突然,朱強的爺爺倒在地上,“警察打人了。”朱強一把掀掉李文武的帽子,然后跳起來,撲到李文武身上。
“我當時以為他要打我。”意外的是,朱強竟然張嘴朝他頭上咬來。“真是一點防備都沒有。”李文武說,頭頂一陣刺痛,讓他幾乎痛暈了過去。
據同事楊勇回憶,朱強滿嘴是血,口中含著從李文武頭部咬掉的頭皮,他將頭皮吐在地上(面積約有鵝蛋大),然后拉起爺爺和父親駕車就跑。自己沖上前去攔,朱強駕車朝自己沖來,幸好躲閃得快。
可能從大腿截皮
再重新植上頭頂
李文武說,他趕緊打了個出租車到了324醫院,醫生檢查后說傷得很重,于是將他轉到了大坪醫院。李文武的妻子介紹說,經過神經外科的專家會診,其傷勢嚴重,需要立即進行手術。
被咬掉的頭皮,后被同事送到醫院。“先在頭上動手術,將頭皮割開,將腐肉割掉,然后讓新鮮的毛細血管暴露出來,用來粘連頭皮。”據主治醫生介紹,手術共花了2個多小時,現在是將他以前的頭皮粘連上去,由于脫離時間較長,到底能否存活還是未知數。如果不能存活,還將再次進行兩次手術,一次是從大腿上截皮,第二次是重新再植皮。
當晚,朱強到江北公安分局雨花村派出所投案。記者了解到,朱強是我市某大型國企辦公室會計師,他因涉嫌妨礙公務罪,已被警方刑拘。
“作為一名駕駛員,應該遵守交通法規。”李文武表示,相信法律能夠做出公正裁決,自己希望每個駕駛員都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本組稿件由本報記者 李瀾 采寫)
-2006年8月14日早上,交警渝中區支隊交警張偉,發現經過的一輛紅旗轎車駕駛員沒有系安全帶,攔下該車檢查。與駕駛員同車的女子沖下車來,將張偉的警帽掀掉,將他的頸部抓傷。
-2008年6月9日,交警江北支隊交警黃浩在執勤時,發現一輛紅色的奧拓車司機有交通違法行為,黃浩攔下該車檢查。駕駛員突然駕車逃跑,黃浩被掛在車外,導致左手臂大面積擦傷,右手腕、手背、手肘嚴重擦傷,雙腳多處擦傷。
-2009年3月30日下午2點左右,交警解放碑大隊交警李永忠在八一路停車場查套牌車。被“奔奔”車主拖掛了200米。導致頭部和腿部多處擦傷,幸無大礙。
編后
近年來,交警執法時被市民阻撓,甚至毆打的事件屢有發生。朱強為了一己私利,將車停在主干道上,不僅不聽交警勸告,反而打傷交警。其行為涉嫌妨礙公務罪,影響極壞。
守法是公民的義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即使覺得利益受損,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有序地來反映、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作為公民應該也是必須做到的。采取堵塞要道,阻撓交警執法、甚至圍攻交警的行為,就是觸犯了法律。這樣做,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對這一點,無論是誰都應該有個清醒的認識。(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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