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研究與開發中心技術總監、醫學博士方放治,被控伙同他人用80多公斤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制造毒品,并以減肥藥的名義銷往國外。今天這起制毒大案的5名被告人、一家被告單位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據了解,本案涉及的管制精神藥品右旋芬氟拉明是生產減肥藥的一種原料,為國家二類精神管制藥品。第一被告、廣東人黃興華在法庭上說,2006年,一個做過服裝生意的香港商人找到他,說有個以色列朋友在國外做減肥藥,想在國內找到減肥藥的原料,再按照配方在國內加工,加工后銷往國外。“當時就知道這是減肥藥,我只想到這藥沒有生產許可證,私自制藥可能是違規的。”黃興華說。
經朋友介紹,黃興華找到了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研究與開發中心技術總監方放治,“他是制藥方面的專家,是個博士”,黃興華很看重方放治的技術能力,就把配方給了方放治。方隨后回話說,經過化驗這個配方的成分是右旋芬氟拉明,是減肥藥,可以做。至于風險,方說這屬于私自制藥,原材料受限制,不好搞到。黃興華讓方放治核算了一下成本,方說每片藥成本是0.28元到0.3元,黃興華答應按照每片兩分錢作為利潤付給方放治,而黃興華轉手向他的香港朋友報價每片0.5元。
此后,黃興華拿著方放治做的樣品交給國外買家,對方很快答復,樣品合格,可以大規模制作,并提供了郵寄的發貨地址。起訴書指控,黃興華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間,指使被告人方放治、張健,從被告人袁立明處購買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藥共計84.5千克,交由他人制造成品藥158萬余片(重365.58千克),以減肥藥的名義,采取郵寄方式銷往國外,其中82.18千克被海關查獲。北京海關緝私局隨即展開偵查,黃興華等人先后落網。黃興華在法庭上說,這筆生意他掙了40多萬元,他當庭否認有人告訴他右旋芬氟拉明是管制的精神藥品,在國外禁止生產。
經查,此案涉及的80多公斤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藥均來自江蘇金壇德培化工有限公司。今天一同被送上被告席的除了金壇德培化工公司,還有該公司副董事長、30歲女子葉蔭。檢方指控,葉蔭于2006年上半年,為謀取非法利益,組織生產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藥84.5千克,并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間全部銷售給江蘇省常州市新華活性材料研究所職員袁立明,后者把原料藥轉手賣給了方放治。(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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