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民的權利訴求需要“瞅機會”、等待“王帥案”這樣的“跟風”契機才得以表達,這無疑暴露了常態救濟渠道的不暢及日常監督的缺失。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比如“網禍”。繼河南靈寶“王帥案”和內蒙古“吳保全案”后,網上再爆一起發帖被拘事件。河南臨潁縣農民師喜照因在網上發帖控訴選舉舞弊被警方拘留,不過,借“王帥案”的東風,他不懈發帖舉報,當地公安部門最終向其賠禮道歉。
一件事偶然曝光,同類事件就會憑借難得的“機遇”次第而出,這種事件發生方式似乎已經模式化。比如,云南“躲貓貓”事件后,羅靜波在海南儋州看守所內被毆打致死的“洗澡澡”事件、陜西丹鳳縣徐梗榮在受審時猝死等事件隨即被披露出來;貴州“習水嫖幼案”之后,“麗水嫖幼案”、“宜賓嫖幼案”也相繼曝光;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事件之后,又出現了王俊亮被冒名案……
網絡曝光-引起媒體關注-成為公共事件-有關方面出面糾正—類似事件相繼曝光,這種事件發生鏈條清晰可見。
以“吳保全案”來說,在“王帥案”曝光之前,吳保全就因在網上發帖曝光違法征地而在牢獄中被羈押了整整1年。若非借力“王帥案”,“吳保全案”焉能為人所知?再如河南臨潁縣農民師喜照,就像他自己所說,“要是沒有王帥,我可能一輩子就憋屈下去”了。同樣,在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事件曝光時,王俊亮被冒名一事已經過去了7年。在吳保全的一年牢獄中,在王俊亮的7年被冒名歲月中,他們的遭遇并沒有被媒體曝光,他們的權利也沒有通過正規的利益訴求渠道得以表達、保障。當一個偶然的事件順利解決后,才像一根救命稻草,成為其他類似事件“翻身”的導火索,而這個導火索,本該時時刻刻存在,也本該是一個社會常態。
如果每一個爭議性事件,需要博取偶然的媒體曝光和輿論關注,而不是通過常態的權利訴求渠道去解決;如果一位公民的權利訴求需要“瞅機會”、需要等待“王帥案”這樣的“跟風”契機才能得以表達,這無疑應歸因于常態權利救濟渠道的不暢,以及日常監督的缺失或者“名惠而實不至”。
亡羊補牢,尚可期許未來。但最讓人憂心的是,從那么多“串案”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事件的發生,并未起到足夠的警醒作用,使有關部門查漏補缺,完善相關制度,所以,一個事件的發生,才會“拔出蘿卜帶出泥”,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類似事件成串發生。比如“習水嫖幼案”發生后,并未引起其他地方警醒,進而堵住相關漏洞,所以宜賓再次發生了類似事件。
如果此類事件僅僅被當作個案的談資,而不被當作教訓加以警醒,進而舉一反三加以改進,那么,類似的事件仍會成排成串。每一起代表性事件,盡管多以付出社會代價的方式發生,但也同樣可以通過吸取教訓、查漏補缺成為社會進步的契機,也只有把其中的有益做法,通過制度積累沉淀下來,才能成為社會文明的成果,成為未來消弭爭議、保障權利的經驗。(右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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