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 張太凌)記者昨日獲悉,26歲女子梁靜和她的兩名“80后”同伴,近日分別以涉嫌合同詐騙、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檢方訴至一中院。梁靜等人騙取的購房款共計1400余萬元,此案由于案情重大、復雜,共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
據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期間,梁靜假冒北京首開天鴻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虛構出售經濟適用房事實,以天鴻卓越房地產公司項目部等單位名義,先后與多名購房者簽訂了《北京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北京市經濟適用房購買定金合同》等虛假合同,還與大量購房者通過中間人達成購房的口頭協議,騙取購房款1400余萬元。部分贓款被梁靜揮霍。
此外,在梁靜的指使下,劉濤2007年6月至9月期間多次冒充北京首開天鴻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為梁靜騙取肖有旺等人的48.5萬元購房款提供幫助。
另據了解,梁靜此前曾做過售樓小姐,熟悉經適房開發銷售到物業管理各環節。她以看房為名讓物業公司將鑰匙交給購房者,同時稱售房合同正在辦理。由于購房者許多都沒有購買經適房資格,因此更愿意選擇與有“路子”的梁靜進行交易。直至開發商發現并未銷售的房子住人后,梁靜的手法才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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